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中共昌都市纪委、昌都市监委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区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昌都市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的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昌都市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昌都市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昌都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落实好“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管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进行工作考核,对派驻机构其他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职人选和免职意见;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报表小类为单户表,部门决算覆盖率100.00%。市委巡察机构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纳入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范围。委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室)、第五至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孜通管理中心、8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含市委巡察一组至三组,市委巡察办内设综合科、秘书科、督查科、数据应用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955.85万元,支出总计6,955.1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065.37万元、2044.49万元,同比降低22.89%、22.72%。主要原因为2023年减少孜通管理中心(一期)项目建设经费。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955.8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65.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孜通管理中心(一期)项目建设经费。
年初结转结余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7.7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93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单位部分转基本户未缴纳、明珠苑谈话点质保金未支付,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70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积金单位部分转基本户未缴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955.10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2名同志个人部分社保0.36万元代扣至基本户后,因工作调动,未进行代缴;二是将1名同志工资扣款0.39万元扣至基本户。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88万元,下降96.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积金单位部分转基本户未缴纳、明珠苑谈话点质保金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934.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95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5.91万元,占总支出的71.54%;项目支出1,979.19万元,占总支出的28.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55.85万元,支出6,955.1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5.37万元,下降22.89%,支出减少2044.49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孜通管理中心(一期)项目建设经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7.7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93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单位部分转基本户未缴纳、明珠苑谈话点质保金未支付,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积金单位部分转基本户未缴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2名同志个人部分社保0.36万元代扣至基本户后,因工作调动,未进行代缴;二是将1名同志工资扣款0.39万元扣至基本户。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88万元,下降96.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积金单位部分转基本户未缴纳、明珠苑谈话点质保金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5.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44.49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孜通管理中心(一期)项目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5.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6.16万元,占84.20%;卫生健康(类)支出271.08万元,占3.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7.24万元,占7.2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62万元,占4.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55.85万元,支出决算为6,95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78.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将2名同志个人部分社保0.36万元代扣至基本户后,因工作调动,未进行代缴。二是将1名同志工资扣款0.39万元扣至基本户。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75.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3.50万元,支出决算为80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16万元,支出决算为45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05万元,支出决算为4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0.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9.57万元,支出决算为4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3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0.62万元,支出决算为3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5.91万元。人员经费4,670.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04.9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73.06万元,增长66.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7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63万元,占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无差异。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5.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孜通管理中心后勤医疗保障,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干部职工办案需求、保障公务车辆安全有效运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73.80万元,增长67.81%,主要原因一是我委2023年新增公务用车1辆;二是我委2023年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定点保险公司,公务车辆保险费较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9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74万元,下降89.12%,主要原因是我委2023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2批9人次,较上年度13批72人次,减少11批63人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昌都市纪委监委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经费年初结转结余收入3.93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744.77万元,2023年追加4,800.00万元,年末调减预算收入5,569.51万元,最终项目经费决算收入1,979.19万元,较上年减少1,888.09万元,同比降低48.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孜通管理中心(一期)项目建设经费。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97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683.62万元,年末调减预算收入243.92万元,最终决算收入439.70万元。
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支出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439.70万元,年末调减预算收入前,预算执行率64.32%,年末调减预算收入后,预算执行率100.00%。其中一是专项检查工作经费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率为64.72%。二是全市年度纪检工作会议费,预算执行率为100.00%。三是11县(区)金纪网网络维护费,本年度已完成11县(区)12个月的网络维护费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00%。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预算执行率为62.09%。五是全市纪检干部培训业务经费,由于本年度部分培训活动更改为线上培训,预算执行率为50.45%。六是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62.14%。由于本年度压减办案成本,导致专项检查和办案业务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和序时进度仍有差距。(详见附件2: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市委巡察工作经费。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866.37万元,年末调减预算收入62.87万元,最终决算收入803.50万元。
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市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803.50万元,年末调减预算收入前,预算执行率92.74%,年末调减预算收入后,预算执行率100.00%。较好的保障了市委巡察机构第五轮、第六轮常规巡察以及巡前培训、巡中指导、巡察反馈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详见附件3:市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结果
附件4:昌都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5:昌都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市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昌都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304.9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85.77万元,降低21.9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昌都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8189.2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189.22平方米,业务用房0.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方面的事务。
附件1 2023-111-中国共产党昌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4 昌都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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