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控工作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拟定并组织实施廉租房、周转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措施和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4、承担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知道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组织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提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负责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范、负责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共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
8、承担规范、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监督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指导村正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规范全市建筑业、建材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
10、负责全市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拟定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绿色建筑的推广和申报工作,组织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建议,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对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行业稽查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统计系统,负责指导全县区住建规划部门的稽查工作。
13、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及有关专项研究,拟定我市城乡规划目标与对策,承担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14、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区总体股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区城区、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
15、负责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许可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16、负责编制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村落)保护规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风景名胜区的评审上报工作,组织审核文化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额开发和利用。
17、负责人防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督城镇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督促检查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指导人防工程设施和指挥、通信设备开发利用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物资,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
18、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岗位技能培训,执业资格制度等。
19、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构成
1、内设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与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乡规划科、人防工作科。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6名(含副县级总工程师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2、内设事业科室10个: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房产管理局(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城乡规划编审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总工程师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房产交易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水务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城建档案馆(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3、我局车辆编制9辆,实际现有7辆(其中一辆藏BC2587实际为昌都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使用)。
第二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833.43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的1822.57万元增加了10.86万元。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1717.81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的1715.77万元增加了2.04万元,基本支出中又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331.38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的1356.91万元减少了2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3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的244.49万元增加了2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70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的114.37万元增加了2.33万元;项目支出115.62万元,该项目支出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同比2018年预算的106.80万元增加了8.82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构成,涵盖的功能有行政运行(建筑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建筑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8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预算1717.81万元,占总预算额的93.69%;项目支出拨款预算115.62万元,占总预算额的6.3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额18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81万元,含行政运行(建筑业)支出1319.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4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3.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1.1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5.62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717.81万元,支出来源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人员经费共计1331.38万元。均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248.20万元、津贴补贴581.76万元、奖金72.10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1.1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6万元。
2、公用经费共计269.73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22万元、水电费7.99万元、邮电费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05万元、差旅费151.35万元、取暖费3.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7万元、工会经费17.31万元、福利费0.42万元、会议费1.4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计116.70万元。其中退休费5.15万元、生活补助30.72万元、购房补助46.64万元、医疗补助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9万元。
四、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3.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3.43万元。
五、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计1833.43万元。
六、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包含基本支出和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共计1717.81万元,含行政运行(建筑业)支出1319.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4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3.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1.10万元。
2、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5.62万元,均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建筑业)支出。
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8年三公经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42.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32.42万元、公务接待费10.37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6.01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23.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55.64万元,同比去年增加23.22万元;公务接待费10.37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增加原因分析为我单位因需新增公务车辆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内无政府采购情况。
九、名词解释
无







藏公网安备 542121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