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康巴文化艺术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一)负责全区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大型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
(二)组织开展全区城乡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三)负责抓好全区文艺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创作,组织参加市、全国各级艺术展演及艺术交流竞赛活动。
纳入西藏昌都市康巴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2024年度收入总计2559.91万元,支出总计2559.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8.71万元,减少6.52%。主要原因:202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559.9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7.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减少,2023年有存量资金使用项目。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1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计算单位配套的五险一金事项计算失误,2024年度上交2023年多拨付到基本户的结余资金,2024年度无结余分配。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559.91万元。本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按计划完成。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年收入255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9.9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本年支出255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68万元,占85.07%;项目支出382.23万元,占14.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59.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21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预算增加。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9.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51万元,减少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1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1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按计划完成。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5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090.41万元,占81.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91万元,占8.01%;住房保障(类)支出165.98万元,占6.4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8.61万元,占3.85%。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5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4%。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232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09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按照实际支出列支和预算金额存在差异,部分项目经费结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按照上年工资核算基数本年度按照实际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按照上年工资核算基数本年度按照实际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2.62万元,支出决算为9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按照上年工资核算基数本年度按照实际缴纳。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6.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支出14.56万元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了4.1万元,增加了28%,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车辆修理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38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共组织对“昌都大剧院演出及日常运营费用”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对反映预文化百千万工程之优秀文化剧创作经费;文艺创作与采风专项经费;预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昌都大剧院演出及日常运营费用;预文艺创作与采风专项资金;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与改造;党建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文艺创作与采风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昌都市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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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4030023T000001084042-文艺创作与采风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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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昌都市文化(文物)局 |
实施单位 |
昌都市康巴文化艺术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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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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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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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4 |
24 |
24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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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4 |
24 |
2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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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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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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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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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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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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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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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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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策划旋律主题作品 |
≥2人 |
2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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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创作节目 |
≥6个 |
5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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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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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培养人员能力 |
显著提高 |
显著提高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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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节目质量 |
主题鲜明,立意新颖 |
良好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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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2024年12月31日完成采风任务 |
按时完成 |
按时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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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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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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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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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总成本 |
<24万 |
24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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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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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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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2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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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
长期 |
长期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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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文艺事业不断发展 |
有利于 |
有利于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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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指标1: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长期 |
长期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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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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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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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9% |
90%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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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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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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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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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文艺创作与采风活动,创作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反映当地文化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提升地区文艺创作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自评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采风成果转化周期较长,采风素材尚未形成成熟作品;二是线上宣传矩阵覆盖面不足,未达预期宣传效果。下一步在指定预算指标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指定可量化指标,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069.7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70平方米,业务用房1863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636.7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及艺术团表演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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