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度部门预算
2026年2月13日
目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昌都市卫健委主要职能
昌都市卫健委机构数为1个,全委编制数为83人,其中行政编制为34人,事业编制为43人,工勤人员编制为6名。设10个行政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财务科、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科(医疗应即刻、卫生健康对口支援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科技教育与人才科(爱国卫生科)、妇幼与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藏医药管理科、疾控预防防控与综合监督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内设事业科室及单位7个: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卫生健康项目管理中心、干部职工医疗保健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后勤。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协调机制,落实疫苗流通、接种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疫苗药品监管力量。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相关职责,统筹协调藏医药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一)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养结合方面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第二部分
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总预算为13,214.34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26年度部门预算没有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202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3,214.34万元(不包含结转结余)。
二、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为13,21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240.48万元,项目支出为9,973.86万元。2025年基本支出2892.58万元,项目支出12610.54万元。同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为13,21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240.4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5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8万元。上述三项支出分别占基本支出比例88.22%、11.26%、0.52%。
项目支出为9,973.86万元,包括宣传经费30.00万元;党建经费26.31万元;机构运行维护费157.33万元;人才资源开发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出生缺陷综合防治20万元;干部保健办药品采购及设备维护更新70万元;标准化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经费20万元;基层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4.88万元;爱国卫生工作经费45万元;红十字会业务经费25.5万元;血站业务经费328.46万元;院前急救45.45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血液防治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4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紧缺人才)5.6万元;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16.6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28万元;全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乡村医生培训)60万元;全区先心病患者救治补助4.6万元;食堂仓库等其他公房维修改造29.5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14.44万元;重大公卫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4.15万元;重大公卫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4.75万元;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项目经费7.8万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41.92万元;传染病防控经费26万元;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专项工作经费151.30万元;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示范项目500万元;实施智慧医院建设行动示范项目2,320万元;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示范项目2,9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健康教育和健康素质促进55.7万元;构建医防融合协同体系示范项目30万元;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示范项目30万元;深化三医协同治理能力示范项目130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800万元;医考中心运行经费195.5万元;集中体检费77.02万元;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1,388万元;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经费0.03万元;机动经费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2,858.7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在职职工正常晋升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4.97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三公经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6.7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护工费、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在职职工生活补助等。
三、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为13,21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240.4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5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8万元。上述三项支出分别占基本支出比例88.22%、11.26%、0.52%。
工资福利支出2,858.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62.26万元、津贴补贴1,418.34万元、奖金137.48万元、社会保障费438.88万元、住房公积金201.41万元,医疗费22.50万元,其他工资性支出277.8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64.97万元,包括办公费64.37万元、电费12.5万元、邮电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66万元、差旅费56.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22.92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6.2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8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2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9.88万元、医疗费补助5.7万元。
四、其他支出
2026年我委无其他支出。
五、202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13,214.3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99.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41万元,合计支出为13,214.34万元,收支趋于平衡。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9.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74.66万元,主要用于委在编车辆燃修费,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规定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三公”比上年度减少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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