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概况
一.基本职能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能是:
①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昌都市委、市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县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③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之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和规划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对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全市各类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④指导全市的建筑活动,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⑤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及贷款管理;指导和推动全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和住宅产业化工作等等。
二.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处级独立编制行政机构,机构人员情况:我局内设13个科室,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48人,工勤人员7人,共计在职人员72人,比上年78人减少6人,减少的原因是调出4人,退休1人,和援藏干部死亡1人,退休21人,比上年增加1人。
车辆情况:编制数为9辆,实有数5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住建局2017年财政年初预算1703.91万元,期初结余66699.94万元,年度调整预算14968.15万元,全年支出38907.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1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88.10万元。年末结余42760.74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1703.91万元均是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年度调整预算1964.8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301.85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03.40万元,行政运行经费用于机关人员及公务运行支出1412.64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146.92万元。项目支出年度预算939,259,120.00元,本年预算的主要项目有: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2.36万元;2、其他建筑业支出603.86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1523.5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49.58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1,74.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当年使用36942.54万元。当年使用1、十三五前期规划1000万元;2、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549.58万元。3、使群艺馆建设资金1400万元;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2.36万元;5、加卡工业园区供水工程4700万元;6、其他建筑支出649万元;7、公共住房维修资金200万元;8、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282,91.6万元。
项目资金42760.7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如下:1、加卡工业园区供水工程2477万元;2、农科所片区市政道路2901万元;3、2017年公租房建设资金1523.54万元
4、2016年干部周转房项目24733.04万元;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3176万元;6、2017年新建周转房项目3822万元;7、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3176万元;8、城市地下管道项目270万元,航空警报建设项目78.3万元,结转下年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尚未峻工结算不能付款,二是财政只下了预算指标未实际拨付资金,未实际拨付的资金有农科所片区市政工程2901万元,加卡工业园区供水工程2477万元,干部周转房建设24733.04万元。
四、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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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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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2.41 |
16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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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3.26 |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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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1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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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148.15 |
1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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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4 |
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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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116.75 |
11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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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总额:162.37万元。1.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1万元,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2293万元;2.2017年我局公务车5台,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1.4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实际支出31.3685万元,比上年14.37万元,增加16.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内购置2台车辆,价值116.75万元,批准报废车1辆,报废车原值23.9万元;3.全年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和支出3.262万元。)
五、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7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91.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藏公网安备 542121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