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能是:①指导和管理全地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昌都市委、市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县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地区各县县城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③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之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和规划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对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全地区各类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④指导全地区的建筑活动,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⑤指导全地区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及贷款管理;指导和推动全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和住宅产业化工作等等。
二、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住建局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14,709,949元,期初结余99,065,464.3元,年度调整预算954,607,631.00元,全年支出386,673,695.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9,153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928.27元,城乡社区支出273,97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39,176.008元,住房保障支出97,282,437.95元。年末结余666,999,400.00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4607631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5348511元,行政失业类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类项目拨款收入939259120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14,709,949元均是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年度调整预算15,273,511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659,153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653,312.4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69,615.87元,行政运行经费用于机关人员及公务运行支出12,226,015.08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534,694.65元,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105,720元。行政运行经费实际支出12,939,176.08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713161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673,695.30,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659153元,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22928.27元,行政运行12939176.08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3970000元,住房保障性支出97282437.95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占比总支出1.6%,项目支出占比总支出9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939176.0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59153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39700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23684075.66元,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61175867.64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支出11782080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05720元,住房公积金(项)534694.65元。
五、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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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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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4 |
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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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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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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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14.4 |
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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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4 |
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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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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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4万元,决算金额:14.37万元。
1.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方面,我局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不存在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情况,2016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方面。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4万元,决算使用0万元,使用预算额度为0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同比2015年增加4万元。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九项要求和约法十章开展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3.公务用车方面。我局现正常运行车辆4台,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决算14.37万元,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车购置决算数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经费决算数为16.1万元。2016年决算数同比2015年减少1.73万元,同比增加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局2016年度没有新车购置。同时,2016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无超预算情况。
六、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6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6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6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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