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
昌都地区司法行政机构组建于1988年,时为行署办公室下属科室司法科。1992年设司法处,升格为县处级独立单位。2014年11月,随着昌都撤地设市,昌都地区司法处正式更名为昌都市司法局。通过26年的发展,昌都市司法局已发展为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戒毒管理科、法律援助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公证处、社区矫正支队、戒毒所11个业务科室拥有80个政法专项编制的较大单位。独立编制机构。
(二)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5人。单位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27人。
二、昌都市司法局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纳入昌都市司法局预算管理的单位只有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司法局2017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行财口预算收入1457.378312万元,预算支出为1457.37831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为880.257688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为227.23326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59.02536万元,(4)其他支出(专项)190.86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行财口预算收入1457.37831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为880.257688万元,(2)商品服务为227.23326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159.02536万元,(4)其他专项190.8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行财口预算收入1457.37831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为880.257688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150.3084万元(2)津贴补贴431.1648万元(3)奖金44.8099万元(4)社会保障缴费253.974588万元;2、商品服务为227.233264万元,其中:(1)办公费6.0582万元(2)水费1.57596万元(3)电费3.6772万元(4)邮电费5.448万元(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万元(6)差旅费124,66万元(7)取暖费2.3万元(8)会议费0.966万元(9)公务接待费8.2432万元(10)工会经费11.828664万元(11)福利费0.27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159.02536万元,其中:(1)退休护工费2.7万元(2)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54万元(3)其他离退休费2.7万元(4)生活补助2.94万元(5)医疗费4.6万元(6)住房公积金75.5355万元(7)购房补贴17.34万元(8)采暖补贴7.9488万元(9)个人通讯费补助15.84万元(10)个人伙食费补助22.68万元(11)个人加班补贴2万元(12)个人水电费1.242万元(13)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021万元(14)独生子女费0.018万元(15)维稳值班补贴2.92万元;4、其他专项190.862万元,其中:(1)特殊人群专项经费10万元(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10万元(3)人民调解员经费9万元(4)普法业务经费78万元(5)法律援助业务经费5万元(6)社区矫正经费40万元(7)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经费23.862万元(8)涉法涉诉业务经费5万元(9)安置帮教经费10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总支出1457.37831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72.839512万元,增长5%;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为880.25768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82.681688万元,增长26%,占总支出的60%;(2)商品服务支出为227.233264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8.372764万元,增长9%,占总支出的1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59.025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73.40194万元,减少13%,占总支出的11%。
四、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专项)190.86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5.202万元,增长31%,占总支出的13%;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六、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一)公款出国(境)费。
无此项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行政运行)为62.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4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为局新增1辆车;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三)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43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2432万元,增长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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