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2018年,我单位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在财务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支笔”的财务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把支出关,使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现就一年来的经费支出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针对敌社情形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参与和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本市内爆炸、暗杀、绑架等暴力恐怖案件的侦破,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出入境管理和本市内居留、旅行外籍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领导和各级考察团、调研组来昌考察、调研和节假日、敏感日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昌都市公安局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纪委、政治部、办公室、指挥中心、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监管支队、看守所、技侦支队、刑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特警支队、交警支队、便民警务管理支队、禁毒支队、法制支队、机要科、科信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情报中心、“两非”支队、新区分局25个职能部门。其中交警支队财务实行单独核算。现有行政编制381人(不含交警支队编制37人),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人数为1325人(不含交警支队),其中:在职人数804人(含援藏4人),辅警人员374人,临时工9人,遗属生活补助人员27人,车辆编制83辆,实有车辆83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
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昌都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总收入455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44.27万元(年初预算数42744.27万元,上年结转2800万元)。2018年支出455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44.27万元(全年基本支出22231.09万元,全年项目支出23313.18万元),年终无结转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昌都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收入455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44.27万元(年初预算数42744.27万元,上年结转280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455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44.27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4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09万元,占总支出的48.8%;项目支出23313.18万元,占总支出的51.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4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09万元(人员经费18118.94万元,公用经费4112.15万元),占总支出的48.8%;项目支出23313.18万元,占总支出的5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719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7.76%;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9.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67%,资本性支出1812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9.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度总支出177106762.16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8年度总支出603189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8年度总支出636116.5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8年度总支出500000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2018年度总支出3574300元。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8年度总支出3697846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8年度总支出906800.68元。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驯养(项)2018年度总支出145300元。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度总支出28000000元。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8年度总支出195068187.23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2018年度总支出16634833.73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度总支出7901279.29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度总支出6826653.57元。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度总支出2559995.1元。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度总支出162000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度总支出11119465.92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
2.公务接待费 |
145.32 |
0.9 |
|
|
3.公务用车经费 |
575.17 |
278.92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5.17 |
278.92 |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
合计 |
720.49 |
279.82 |
|
昌都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7.86万元,年末支出决算数为34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97万元,增加比例23.65%。
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44.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69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相比2017年增加23.65%。增加原因为:
(一) 2018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9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89万元,比上年增加65.97万元。
(二) 2018年“三公”经费中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中无因公出国(境)费。
(三) 2018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554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3313.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基本支出:222310989.77元。
工资福利支出:171993235.58元。其中:基本工资:24291220.5元,津贴补贴(含西藏特殊津贴,人员增资补发、新分配民警工资):84937130.21元,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7317488.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34833.73元,职业年金缴费:7901279.2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26653.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59995.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773802.16元,住房公积金11119465.92元。医疗费:92610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0526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8426.02元。其中:办公费(办公用品购置):7054678.82元,印刷费(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41640元,手续费21453.76元,水费(污水处理费):1053400.67元,电费:4542249.05元,邮电费(电话通信费):561824.62元,取暖费:1640204.5元,差旅费(含人员办案出差差旅费、休假包干差旅费、未休假一次性补助):18660423.73元,维修(护)费:3987226.64元,租赁费:276000元,会议费88505元,培训费:1920487.09元,公务接待费:2005元,被装购置费:8469913元,劳务费:25508641.7元,工会经费:1908544.63元,福利费:237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6923.66元,其他交通费用:690575.6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9972.52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150618.94元。其中:抚恤金(伤残人员及家属抚恤金):327528元,生活补助(维稳加班费、伙食补助、个人通讯费):7072992元,医疗费补助(体检费):165646.94元,奖励金:237700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护工费):,2207452元。
2、全年项目支出:233131739.41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8886890.77元。其中:办公费(各科室购业务办公用品及设备):4537274.5元,水费(含看守所、特警支队、警务站):517600.51元,电费(含看守所、特警支队、警务站)1611633.15元,邮电费:2500元,差旅费:400000元,维修(护)费:93824元,培训费:750187.59元,被装购置费:8469913元,劳务费(辅警人员工资):25508641.7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辆保险费):690575.6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63100.69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6000元,其中生活补助:1476000元,奖励金:1478400元。
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0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5703448.64元,大型修缮:1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458700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统一采购项目,合计金额1396862.06元。其中:智慧城市项目:10000万元,警务技能训练项目基地:4000万元,雪亮工程建设资金项目:28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昌都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藏公网安备 542121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