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 2026-02-20
  • 分享到
  • 0

昌都市公安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2026年2月20日




 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为工作,负责各类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部分职能职责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昌都市公安局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34个职能部门(含交支队卡若分局,其中交支队卡若分局财务实行单独核算,不在单位部门预算内。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单独编制预算交通管理支队、卡若分局独立编制部门预算,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内),部门预算为昌都市公安局预算

第二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细表格见附件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2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89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818.91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预算3789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818.91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0万元,比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39.02%,主要原因是:减少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180万元,导致“三公”经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比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39.02%,主要原因是:减少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180万元,导致“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21.73万元,比上年增加218.87万元,上升12.14%,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安机关改革后,一级公安局检查站纳入市公安局管理,人员增多,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上升。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325.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10.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14.3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4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因房屋车辆涉密,不予公开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3个,资金770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党建经费

216.91

此项目主要用于单位党建相关费用支出。

三大节日慰问金

45.4

2026年三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活动相关支出。

看守所经费

255.38

通过发放看守所经费,保障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生活正常运行,且在押期间无任何事情发生。

辅警经费

168

通过对辅警人员经费提供保障,更好发挥其在辅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民辅警团体保险费用

37.46

为辅警人员购买团体保险相关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照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公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公安工作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关闭

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