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

  •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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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都公安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主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安全交通管理工作。

二、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预算单位构成

2019纳入昌都公安交警支队预算管理的单位只有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单位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单位实有人数189人,其中:正式职工77人(在职77人),辅警108人(在职),公益性岗位4人。单位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9辆,其他用车2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行财口预算收入3719.6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支与去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方面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有所增加。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收入241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8.9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65.03%,上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收入1982.463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36.45万元,增长22%,增长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职工增加。本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收入427.5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1.50%,上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收入408.3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2万元,增长4.7%,增长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职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3719.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029.67万元,增长38.27%;

1、基本支出2846.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34.9万元,增长18%,占总支出的76.53%;(1)工资福利支出为1522.08万元(含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积金、正常晋升及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社会保障缴费、个人取暖费、家属小孩肉价补贴、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度增长220.53万元,增长16.9%,占总支出的40.92%,(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7.58万元(含日常行政运行经费等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9.2万元,增长4.7%,占总支出的11.5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96.84万元(含退休人员其他离退休费、辅警人员工资经费、伙食补贴、个人通讯费补贴、医疗费补贴、购房补贴、维稳指标补贴),较上年增长215.93万元,增长31.75%,占总支出的24.11%。

2、项目支出873.1万元,占总支出的23.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为3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846.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1522.0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7.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96.84万元。项目支出873.1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为2846.5万元,占总支出的76.53%。(1)工资福利支出为1522.0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7.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96.84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873.1万元,占总支出的23.47%。

其他支出

交警支队本年无其他支出

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度部门预算总数为3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为1522.0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7.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96.84万元。项目支出873.1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行财口预算收入3719.6万元, 无上年结转,全年收入预算合计3719.6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预算合计3719.6万元。其中:基其中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为1522.0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7.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96.84万元。项目支出873.1万元。

九、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3.14万元,较上年增加4.78万元,增加5.4%。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93.14

93.1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7.49

7.49

 

3.公务用车经费

0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5.65

85.65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度我支队未安排出国(境)事项,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行政运行)为85.6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77万元,提高5.9%,因我支队2019年初预算中车辆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49万元,与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一致,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昌都公安交警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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