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针对敌社情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参与和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本市内爆炸、暗杀、绑架等暴力恐怖案件的侦破,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管理出入境和本事内居留、旅行外籍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为工作,负责各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和各级考察团、调研组来昌考察、调研和节假日、敏感日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昌都市公安局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人员编制。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25个职能部门(含交警支队),其中交警支队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市公安局现编制人数381人(不含交警支队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81人,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人数为1315人(不含交警支队),其中在职人数805人(含援藏干部),遗属生活补助人员27人,辅警359人,临时工0人。此外,我局退休人员124人。昌都市维稳指挥部部分经费在我局经费中支出(水电费),而其经费预算未在我单位预算内。退休人员经费(除体检费和公用经费外)未在我单位预算内。
(二)资产配置。昌都市公安局现有固定资产价值84839346.92元,其中房屋价值28397254元,车辆价值17178945,专、通用设备7820689元,主要如下:
1、房屋情况:我局现有房屋21154.47平方米,价值28397254元。其中办公用房7867平方米,价值8241750元;业务用房5081平方米,价值5837140元;其他房屋(不含构筑物)8203.47平方米,价值14318364元。
2、车辆情况:2019年我局车辆编制数141辆,实有车辆155辆,其中大中型客车52辆,小轿车46辆,小型客车12辆,越野车40辆,其他车辆5辆。其中14辆行驶公里超过50万公里以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现已无法正常使用,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和公安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安局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这14辆车已经达到报废条件,处于待报废状态。
3、专用设备配置情况:昌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国保支队、情报中心、技侦支队、机要科、科信支队、网安支队等业务科室拥有大批量业务专用设备,此类设备需全年不间断供电,需支出大量电费。各科室业务设备总数10套,价值7820689元。其中单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套,价值2520689元;其中单价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套,价值5300000元。
4、电话配置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电话费以20部进行预算,其中市话9部,长话11部。但根据昌都市公安局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各科室每个办公室需配备一部内线电话和外线电话,因此昌都市公安局实有电话126部,其中国际长途电话1部,国内长途电话52部,国内短途电话73部。
5、电梯情况: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拥有电梯10部,其中维稳能力建设基地1部,特警办公楼1部,市局办公楼6部,市局职工周转房2部。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7,752.95 万元,本年收入预算数为27,752.95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27,752.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13.9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5.0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419.49 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规模变动情况较小,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主,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2019年预算总收支与去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方面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有所增加,本年预算收入27752.9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845.18万元,增长16%,其中财政拨款3845.18万元,占总收入的16%,增长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本单位职工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7,752.95 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27,752.9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1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5.0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419.49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7,752.95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多3845.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13.9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多79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4.4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5.0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59.9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419.49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多1633.54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752.9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1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费用;公用经费4414.4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会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3705.07万元,其中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就餐补助及通讯补助、个人水电费、维稳值班补助等。
四、2019年度其他支出
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支出中,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共3,419.49 万元。
五、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为27,752.9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52.95 万元,年支出预算27,752.95 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六、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为27,752.9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52.95 万元。
七、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27,752.9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33.46 万元,项目支出3,419.49 万元。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734.7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7.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没有预算数。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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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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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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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88 |
0 |
734.77 |
0 |
734.77 |
77.11 |
较上年度,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4.03万元,增加5%,增长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本单位职工有所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市公安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未安排此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运行)为734.7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03万元,提高5%。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7.11万元,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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