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

  •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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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都公安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主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安全交通管理工作。

二、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预算单位构成

2018纳入昌都公安交警支队预算管理的单位只有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单位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单位实有人数180人,其中:正式职工72人(在职72人),辅警108人(在职)。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交警支队2018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行财口预算收入2411.518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支与去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方面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有所增加。本年预算收入1982.463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79.5922万元,增长23.68%,其中财政拨款1982.4639万元,占总收入的82.21%,增长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职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2411.51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81.8782万元,增长24.97%;基本支出2411.51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81.8782万元,增长24.97%,占总支出的100%;(1)工资福利支出为1301.5539万元(含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业年金、正常晋升及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社会保障缴费、个人取暖费、家属小孩肉价补贴、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度增长338.178万元,增长35%,占总支出的53.97%,(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9.0541万元(含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及办案业务经费等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02.286万元,增长31.3%,占总支出的17.7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80.91万元(含退休人员其他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个人通讯费补贴、医疗费补贴、购房补贴、维稳指标补贴),较上年增长41.4142万元,增长6.48%,占总支出的28.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为241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11.518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1301.553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9.054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80.91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为241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11.518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1301.553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9.054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80.91万元。

四、其他支出

交警支队无其他支出

五、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度部门预算总数为241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11.518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1301.553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9.054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80.91万元。

六、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行财口预算收入2411.518万元,无上年结转,全年收入预算合计2411.518万元。

七、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预算合计241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11.518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1301.553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9.054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80.91万元。

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9.99万元,较上年增加32.75万元,增加48.71%。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7.49

7.49

 

3.公务用车经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2.5

92.5

 

(2)公务用车购置

 

 

 

(一)公款出国(境)费。

2018年度我支队未安排出国(境)事项,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行政运行)为9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7万元,提高66.67%。

(三)公务接待费用。

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49万元,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接待。

附件: 昌都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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