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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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针对敌社情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数9750.7555万元,,占全年经费的42%。其中:基本工资2368.566万元,津贴补贴6015.9540万元,奖金353.37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7.45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3611.271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8.5600万元,水电费支出83.5944万元,邮电费支出22.524万元,取暖费36.6万元,交通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差旅费(含休假差旅费)支出2581.9104万元,工会会费支出167.6904万元,业务招待费25万元,福利费4.3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数2441.5364万元,其中:退休金758.8728万元,抚恤金19.824万元,生活补贴6.5712万元;医疗保险80.02万元,住房公积金1006.1424万元,采暖补贴4.392万元等。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

项目

预算数(万元)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5

 

3.公务用车经费

63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1

 

(2)公务用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昌都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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