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交警支队2016年度部门预算
2016 年 4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交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交警支队2016 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交警支队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交警支队概况
一、单位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主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安全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单位实有人数170人,其中:正式职工63人(在职54人,退休人员9人),辅警107人(在职)。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交警支队201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交警支队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行财口预算收入1795.4872万元,预算支出为1795.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275.728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701.373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11.514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62.8399万元;项目支出519.7592万元。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本年总收入1795.487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04.86万元,增长81.25%,其中财政拨款1795.48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增长原因是2016年预算中职工工资增加和增加了新招录65名辅警基本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总支出1795.487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04.86万元,增长81.25%;其中:一、基本支出1275.72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83.0956万元,增长60.95%,占总支出的71.05%;(1)工资福利支出为701.373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12.4302万元,增长80.33%,占总支出的39.06%,(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11.514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98.1562万元,增长46%,占总支出的17.35%;(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62.839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72.5092万元,增长38.09%,占总支出的14.64%;二、项目支出519.759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29.45285万元,增长173.08%,占总支出的28.95%;
三、2016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
(一)公款出国(境)费。
2016年度我支队未安排出国(境)事项,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行政运行)为78.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1.4万元,增长187.59%,增长原因一是我支队维稳任务重,经常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日常执勤巡逻任务重,三是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提高。执勤巡逻公务用车汽车保有量13辆,摩托车保有量33辆。
(三)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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