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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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粮食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申请国家及自治区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核、申报、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铁路规划建设事宜。

(6)负责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7)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

(9)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工作。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问题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拟订能源储备政策措施;负责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12)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13)提出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责。

(14)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价格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组织实施全市物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建立全市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定期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完善价格补贴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认定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价格矛盾和纠纷,提供价格服务。

(15)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及应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监管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相关粮食补贴的申报和管理使用。

(16)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发改委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正科级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发展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市西部大开发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经济贸易科)、基础产业科(产业协调科)、社会发展科、市物价局、基本建设管理科(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市能源局(能源资源科、应对气候变化科)、粮食局综合管理科(粮食监督检查科)储备粮管理科(粮食财务审计科);内设事业机构10个,分别为:市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市工程咨询中心)、经济信息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市价格检测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项目协调管理中心(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市对口援藏项目协调办公室、市受援办驻重庆联络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粮食信息统计中心)、市粮食质检中心。

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5人,事业参公编制人数71名,工勤人员6名。2017年底单位实有职工85人,其中:在职职工59人,离退休职工26人。车辆编制8辆,现有正常运行车辆6台。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的批复》(昌财行指〔2017〕1号)文件精神,我委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共1694.0811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0.949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43056万元,其他支出(专项)193.939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为1901.16622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333723万元,增长0.28%,其中财政拨款1901.1662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为1901.16622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333723万元,增长0.28%,其中基本支出1500.14217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1.309573万元,增长11.22%,占总支出的126.73%,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7.939万元,增长438.72%,占总支出10.2%。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发改委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17年初预算经费指标为1694.081173万元,追加195.385050万元,体检费为11.7万元,按月住房补贴调表增资预算指标为0.00万元,实际支出为1901.166223万元,2017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903.166223万元(含上年结转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166223万元,占99.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决算支出合计1903.16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877223万元占90.16%,项目支出187.2890万元占9.84%.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20104)2017年度决算金额1901.1662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401)1552.235567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支出195.9390万元。(含基本支出8.65万元和项目支出187.28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21005)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2017年度决算金额20.24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2017年度决算金额134.74365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91.243656万元,购房补贴(2210203)435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75.63738

75.63738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2.公务接待费

9.4185

9.4185

 

3.公务用车经费

66.21888

66.21888

包含大修费用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6.21888

66.21888

包含大修

(2)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1.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方面。我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不存在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情况,2017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方面。2017年我委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1人,共支付公务接待费用9.4185万元,比2016年4万元,增加5.4185万元,增长135.46%。

3.公务用车方面。我委现正常运行车辆6台,2017年公务用车费用为66.2188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费用为30.6万元,同比增加35.61888万元,提高了116.4%,主要原因每季度下乡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易地扶贫搬迁所致。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我委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01.166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142173万元,年度追加支出为195.385050万元,下达干部职工体检费为1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93.939万元。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未发生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委2017年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编码:(20104)发展与改革事务(2010401)行政运行(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403)机关服务(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2010405)日常经济运行调节(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10407)经济体制改革研究(2010408)物价管理(2010409)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20104050)事业运行(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附件: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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