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预算
2021 年 1 月3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昌都市发改委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正科级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科(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财政金融、社会信用和营商环境建设科)、地区经济振兴科(区域开放和合作科)、农村经济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基础设施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市能源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价格科、评估督导科(财务审计科、统计监测科)、粮食储备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物资储备科(政策与应急保障科)。
1.行政编制:行政编制33个(粮食局占用4个行政编制),行政编制现使用编27人。
2.参公编制:参公编制37个(项目评审中心4个编制,价格监测中心8个编制,项目协调管理中心11个编制,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为5个编制,对口援藏项目协调办公室现为5个编制,物资储备站4个编制),参公编制现使用编制22人。
3.事业编制:事业编制31个(经济信息中心编制4个,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粮食信息统计中心编制10名,粮食质检中心编制4名),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站4名,事业编制现使用7人。工勤编3名。退休职工25人。
4.车辆编制:现有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2021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共1805.10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8.057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7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
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1805.104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66.119295万元,减少32.42%,其中财政拨款1805.10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1805.104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66.119295万元,减少32.42%,其中:基本支出1543.03960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9.62354万元,增加4.73%,占总支出的85.42%,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占总支出14.52%。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共计1805.1041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866.119295万元,减少32.42%,其中: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为1348.057289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65.665942万元,增长5.12%;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43.99798万元,增加2.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178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0.4422万元,减少5.17%,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2021年比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935.742835万元,减少78.1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共1805.10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8.057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7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我委部门预算经费共1805.1041万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348.0572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7.6032万元,津贴补贴543.1746万元,奖金68.91515万元,伙食补助费21.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63571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178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007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84857万元,住房公积金99.712153万元,医疗费7.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62299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其中:办公费7.6386万元,水费1.98708万元,电费4.63652万元,邮电费7.188万元,取暖费2.9万元,差旅费69.6万元,工会经费16.539636万元,福利费0.348万元,会议费1.218万元,公务接待费8.58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公务车辆大修补助3.81888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7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7928万元,医疗补助3.385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2.5万元,离退干部公用经费0.44万元;四是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部门预算经费共1805.1041万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348.0572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7.6032万元,津贴补贴543.1746万元,奖金68.91515万元,伙食补助费21.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63571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178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007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84857万元,住房公积金99.712153万元,医疗费7.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62299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其中:办公费7.6386万元,水费1.98708万元,电费4.63652万元,邮电费7.188万元,取暖费2.9万元,差旅费69.6万元,工会经费16.539636万元,福利费0.348万元,会议费1.218万元,公务接待费8.58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公务车辆大修补助3.81888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7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7928万元,医疗补助3.385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2.5万元,离退干部公用经费0.44万元;四是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
四、行政事业项目支出
2021年我委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共计262.064495万元,其中:治理建设专项经费:17.47万元,宣传专项经费:3万元,市受援办专项业务经费:40万元,市铁路办专项经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7.314495万元,工程管理项目:26.11万元,联络经费:118.17万元。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委2021年度总收入1805.104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66.119295万元,减少32.42%,财政拨款为1805.10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支出1805.1041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平衡,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348.05728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5.665942万元,增长5.12%,占总支出74.68%;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399798万元,增加2.41%,占总支出10.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17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4422万元,减少5.17%,占总支出0.45;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35.742835万元,减少78.12%,占总支出14.52%。
六、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共计1805.1041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8.057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7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62.064495万元。
七、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805.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1543.03960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348.057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64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7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共计262.064495万元。
八、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4.80868万元,比2020年74.51248万元,增加0.2962万元,增加0.4%。其中:公务接待费8.589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0.2962万元,增加3.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21888万元,较2020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8.58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中共昌都地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的实施办法》(昌党发【2013】3号)、《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昌党发【2014】7号)和《昌都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昌党办发【2014】15号)昌财【2017】5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及大修补助预算66.21888万元,2021年底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及规定,考虑公车改革工作的有关安排,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主要保障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昌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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