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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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研究提出昌都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相关措施。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引导的责任,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指导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严格重要商品价格与重点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市场价格的统计监测工作;行使市内依法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监控物价总体水平,管理指导物价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承担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申请国家及自治区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做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研究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区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七)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情况对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

(九)负责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建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拟订可持续发展规划,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

(十二)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措施,负责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重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责;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昌都市发改委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正科级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市西部大开发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经济贸易科)、基础产业科(产业协调科)、社会发展科、物价局、发展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科、能源资源科(市能源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基本建设管理科(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内设事业机构6个,分别为:项目协调管理中心(市发改委驻拉萨工作站)、市经济信息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铁路办、市受援办。共有行政编制53人(含参公编制),全额事业编制10人。目前在职职工65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参公人员20人,全额事业人员12人,高级工工人5人。退休职工24人。

第二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共1690.2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431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

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1690.262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05.4297万元,增长22.1%,其中财政拨款1690.26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1690.262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05.4297万元,增长22.1%,其中基本支出1496.323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47.4907万元,增长10.9%,占总支出的88.5%,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占总支出11.5%。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共计1690.2623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305.4297万元,提高22.1%,其中: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1058.6499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97.278万元,提高22.9%;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303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69.9544万元,提高3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543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119.7417万元,提高38.6%,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157.9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共1690.2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431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经费共1690.2623万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3.5736万元,津贴补贴498.7968万元,奖金58.78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小计305.9013万元(包括医疗保险61.2010万元,失业保险1.6476万元,生育保险4.9436万元,工伤保险1.41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59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89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1.2010万元),正常晋升(固定、浮动)1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920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小计247.1303万元,其中:办公费8.2971万元,水电费7.1946万元,邮电费4.6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差旅费136.2186万元,取暖费3.15万元,会议费1.3230万元,公务接待费9.4185万元,工会经费14.1245万元,福利费0.378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小计190.5431万元,其中:退休护工费2.4万元,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48万元,其他离退休费2.41万元,生活补助1.9080万元,医疗费6.5万元,住房公积金91.2437万元,购房补贴23.0640万元,采暖补贴11.2320万元,个人通讯费补贴17.28万元,个人伙食费补助24.12万元,个人加班补贴5万元,个人水电费1.755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344万元,独生子女费0.096万元,维稳值班补贴2.92万元;四是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496.3233万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3.5736万元,津贴补贴498.7968万元,奖金58.78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小计305.9013万元(包括医疗保险61.2010万元,失业保险1.6476万元,生育保险4.9436万元,工伤保险1.41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59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89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1.2010万元),正常晋升(固定、浮动)1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920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小计247.1303万元,其中:办公费8.2971万元,水电费7.1946万元,邮电费4.6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差旅费136.2186万元,取暖费3.15万元,会议费1.3230万元,公务接待费9.4185万元,工会经费14.1245万元,福利费0.378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小计190.5431万元,其中:退休护工费2.4万元,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48万元,其他离退休费2.41万元,生活补助1.9080万元,医疗费6.5万元,住房公积金91.2437万元,购房补贴23.0640万元,采暖补贴11.2320万元,个人通讯费补贴17.28万元,个人伙食费补助24.12万元,个人加班补贴5万元,个人水电费1.755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344万元,独生子女费0.096万元,维稳值班补贴2.92万元。

四、其他支出

2017年我委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共计193.9390万元,其中: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支出3万元,2017年全市发改工作会议支出3.5960万元,年度项目建设管理先进单位表彰会费用5.65万元,昌都市项目衔接经费支出30万元,对口援藏项目协调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重庆联络处工作经费支出121.6930万元。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委2017年度总收入1690.262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05.4297万元,增长22.1%,财政拨款为1690.26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支出1690.2623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496.323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47.4907万元,增长10.9%,占总支出的88.5%;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占总支出11.5%。

六、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共计1690.2623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431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93.9390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690.2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1496.3233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058.6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43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共计193.9390万元。

八、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1.8185万元,比2016年34.6万元增加37.2185万元,增长107.6%。其中:公务接待费9.4185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5.4185万元,增长13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4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1.8万元,增长10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9.41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中共昌都地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的实施办法》(昌党发【2013】3号)、《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昌党发【2014】7号)和《昌都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昌党办发【2014】15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2.4万元,2016年底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及规定,为满足办公需求,我委新购两辆公务用车,从而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方面增加预算,考虑公车改革工作的有关安排,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主要保障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昌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附件: 昌都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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