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工商联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昌都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昌都市工商联),又称昌都市总商会,是昌都市党委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助手。
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履行职责。
(二)负责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民营企业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
(三)参与昌都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昌都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密切同我市民营企业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畅通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负责做好民营企业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党委统战部做好民营企业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
(五)发挥工商联的助手作用,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
(六)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七)负责市工商联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协助市委“两新”工委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对所属商会和会员企业党建、群团工作的指导。了解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八)积极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工商联章程制定商会章程。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十)完成昌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昌都市工商业联合会内设4个科室,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昌都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8.29万元,比上年增加70.3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26年较2025年年初增加了1名领导,人员经费增长;支出预算788.29万元,比上年增加70.3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26年较2025年年初增加了1名领导,人员经费增长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27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预算较上年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辆,计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3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35万元,比上年增加3.8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较上年预算增长5.9%,使得公用经费增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资金55.2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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