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政协2026年部门预算

  • 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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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都市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都市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政协办公室主要职能

市政协办公室是市政协的综合办事机构,承担为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是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负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市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

四是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各类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视察调研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等,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是负责在昌的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的联系服务工作,以及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开展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六是负责与市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其他各地市政协及昌都各县(区)政协的工作联系。

七是负责市政协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考核、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本级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协干部参加有关培训

八是承办市政协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政协设下列4个专门委员会(正县级):

一是提案委员会职责负责政协委员提案的征集、初审等工作;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提案人和承担单位座谈或者组织委员实地考察,协助、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起草报请市政协全体会议审议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应决议草案、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以及有关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承担提案委员会所联系的界别委员的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提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是经济资源环境社会教科外事卫体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党、国家和自治区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教育、科技、外事、卫生、食品药品、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教育、科技、外事、卫生、食品药品、体育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界别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协调界别委员的视察、调研等活动;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组织外事出访;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工作。

三是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党、国家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视察、座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界别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协调界别委员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围绕涉及“三农”、乡村振兴等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主监督;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报告。

四是文化文史民族宗教法制和学习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党、国家和自治区民族、宗教、法制、文化艺术文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民族、宗教、法制、文化艺术文史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界别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协调界别委员的视察、调研等活动;承担昌都文史资料征集、编纂工作,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负责起草本委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向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年度报告;负责全委会委员发言材料的组织、审核工作;广泛团结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络联谊。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昌都市政协设1个正县级办事机构:昌都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秘书科、行政人事财务科、委员联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下设2个事业机构(正科级),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行政人事财务科管理。

昌都市政协设4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资源环境社会教科外事卫体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文化文史民族宗教法制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4个专门委员会各设1个办公室(正科级)。

根据《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政协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委室﹝2019﹞116号)精神,我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市政协领导同志10名)。县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技领导职数11名。事业编制19名。

截至2025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人数50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8人,机关后勤工人9人。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1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11.76万元,比上年减少266.49万元,减少8.12%,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调整。

支出预算3011.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68万元,公用经费366.72万元项目支出407.18万元比上年减少266.49万元,减少8.12%,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调整。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0.3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1.38%,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了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8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4,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0.12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万元,上升6.0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繁重,物价上涨。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212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1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资金407.1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培训与会议专项经费

183.93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找准政协工作着力点,积极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促进昌都发展建有益之言、献务实之策,切实提高政治协商水平,加强政协委员、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综合活动业务经费

55

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民生、促进和谐、推动发展,为昌都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业务经费

59.88

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民生、促进和谐、推动发展,为昌都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单位202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附表10空表列示

2.本单位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附表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13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附表14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5空表列示

3.由于决算公开表格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四舍五入计算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部门预算草案报表2026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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