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绩效公开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各部门应“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部门绩效信息公开也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公开有助于提高部门的责任意识,有利于增强监督力度和有效性,有利于建立现代化预算制度,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为切实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增强监督力度,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进行公开,并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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