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我单位是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管理、服务人大代表工作。机构主要成立于2014年,是全额财政拨款核算的行政机关,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能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安排,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承办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承担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与市人大各工作机构的协调工作。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及常委会领导的来信和来访。
承办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通讯、报刊订阅及收发、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政工人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劳资等工作。
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基建及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本市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和人员的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在本市的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
负责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与服务工作。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工作,了解、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材料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以常委会及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材料的文字处理工作。
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地方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组织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人大的宣传、新闻报道及联系工作;承担人大相关刊物的编辑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承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大各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查市人民政府、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市人民政府有关政法方面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活动是够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
(3)组织检查全市内务司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和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情况;承办对政法部门的评议活动;
(4)对属于本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与司法部门保持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可听取有关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
(6)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
(7)联系做好青年、妇女儿童工作。
2、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市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规章和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提出对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4)提出对全市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以及对市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全市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做的部分调整方案;
(6)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
(7)检查中全市范围内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8)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9)承办评议市政府财经部门的具体组织工作。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民政府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负责审查市人民政府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教科文卫有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4)检查在本市范围内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5)听取与教科文卫有关的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
(6)承办对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评议活动;
(7)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民族、宗教、外事、城乡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和农村有关问题和重要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本市范围内有关民族、宗教、外事、城乡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和农村等方面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听取与上述有关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承办对这些部门的评议活动。
二、昌都市人常委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单位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
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7人。在职职工57人,其中行政编制 39 人、事业编制18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其中三个为行政编制科室即秘书科(信访科)、行政人事财务科、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办公室,三个事业编制科室为研究室、编译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有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各专门委员会下设正科级科室一个。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会计制度。
(二)2017年昌都市人大办单位车辆编制数为16辆,单位实有车辆数12辆,不存在超编情况。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收入2311.7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1.7465 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11.7465万元,年末无结转,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1.74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1.7465万元,占100%,上年无结转。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1.7465万元,年末无结转。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1.7465万元,年末无结转。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1.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2425万元(人员经费1539.532万元,公用经费316.7101万元);项目支出455.5040万元,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314.862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56.88 %;商品和服务支出772.214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3.4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669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7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1.7465 万元,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1、工资福利支出1314.8627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9.0280万元、津贴补贴631.8090万元、奖金99.36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2.6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01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0098 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72.2141 万元。其中办公费18.7805 万元、印刷费31.8690万元、咨询费32.4404万元、手续费0.1149万元、水电费 7.5767 万元、邮电费12.0589万元、会议费166.798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5304万元、培训费61.3050万元、采暖费2.9709万元、租赁费21.3601万元、差旅费168.7263万元、工会经费17.5831万元、专用材料费30.2570万元、专用燃料费79.2033万元、劳务费11.2354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93.55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84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4.6696 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621万元、医疗费13.7883万元、住房公积金102.859 万元、抚恤金0.7080万元、购房补贴 50.4080万元、采暖补贴12.16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5781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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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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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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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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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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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8.372 |
1.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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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93.6191 |
93.5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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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3.6191 |
93.5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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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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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详细说明。2.应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1.2017年我办决算中“三公”经费总额为95.08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3.555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5304万元;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初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3.6191万元,较上年增长39.55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25%,主要是因为2017年我办公务用车修理费增加,我办对藏B92005进行一次大修、藏B92007一次中修,导致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决算有所增加;2016年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4万元。2017年我办公务接待费为0.1895万元。2017年,我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我办未购置新车。
2.2017年我办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我办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37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5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49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10批、人数128人,因为我办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均有所增加,所以导致我办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增加。2016年我办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0.1895万元。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311.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2425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55.50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1015.864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880.147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6.64%,办公家具及电子通用设备为135.716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36%。市人大所用办公楼所属权属于机关事务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二、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费用。
四、国有资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藏公网安备 542121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