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1个县级办事机构和3个工作委员会,即: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昌都市人 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昌都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昌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权力机关交办的监督工作辅助事项。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对人大机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为常委会履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受市人
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编制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协助常委会检查督促规划和计划落实情况。负责市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地方法规案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批工作。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方面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负责研究、处理并答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立法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立法评估工作。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指导、管理等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联系、服务等工作。负责立法工作经验总结交流,进行地方立法调查研究。
下设法制工作科,正科级。负责办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依法履职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其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2.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协
助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财政预算备案等具体事项。负责组织开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方面的具体工作。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强化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资金、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的审查监督。负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负责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具体工作。
下设财经和预算工作科,正科级。负责办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依法履职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其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3.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引导代表致力于“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依法履职。负责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联络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联络服务有关工作。承办在昌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联络管理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有关制度制定和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我市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选举、辞职、罢免等工作,指导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议案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负责市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负责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县(区)、乡镇的人大代表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来信来访。负责全市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小组的指导工作,承担市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人大昌都代表团的组织筹备、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对代表工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下设代表工作科,正科级。负责办理代表工作委员会在依法履职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其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构设置情况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1.秘书科。负责常委会及办公室领导有关会议、活动和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办公会等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等工作。负责常委会、常委会党组、办公室、机关党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文稿起草和审核把关、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常委会公报编辑等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反馈、整合常委会及办公室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人大代表对人大机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工作。
2.政工人事科。负责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和党群等工作。负责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有关会务工作。
3.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相关人大专门委员会(具体由市人大机关党组确定)在依法履职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党务、日常事务等,为其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根据《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委办〔2024〕56 号)文件规定,市人大机关人员编制35名(含市人大领导同志编制9名),核定县级领导职数10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5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核定部门领导职数4名,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3个工作委员会共核定县级领导职数6名,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
根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昌机编发﹝2020﹞18号)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下列事业机构编制科室:一、市人大办研究室,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二、市人大办翻译室,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三、市预算联网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1名,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管理。
根据昌机编发﹝2022﹞1号文件设立市人大财务核算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预算构成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有在职人数63名,其中行政3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名,非参公事业人员21名。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纳入2026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6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352.89万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352.89万元,比上年增加924.04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为2026年增加了十一县区预算联网项目经费、市人大人员经费。2026年市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项目经费四个方面。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核算,昌都市人大办公室2026年度预算经费为435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万元。2026年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项目支出为1250.78万元,2026年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6万元,与上年持平。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为385.71万元,比上年增加16.98万元,增加4.6%,主要原因是:2026年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2026年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2.57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45.79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1.2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7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7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我单位办公用房为借用。公用车辆15辆,其中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均为公务用车。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个,资金1250.7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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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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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会议专项经费 |
139.11 |
按组织法规定开展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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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活动业务经费 |
239.25 |
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能,开展监督、视察、调研、信访、服务代表等各项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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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 |
700 |
保障十一县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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