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

  •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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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有关监督辅助事项。

(2)负责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及其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

(3)负责市内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辞职、罢免等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负责受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各级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控告。

(7)负责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为常委会履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负责人大机关各项建设工作。

(二)市人大各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设4个专门委员会(正县级),即: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

1、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

(2)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向市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草案审议结果报告;  

(3)负责本委员会组织的立法工作;

(4)负责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5)负责审议有关议案、质询案;

(6)负责自治区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7)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案;

(8)受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受托,负责涉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9)负责涉及内务司法监察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0)负责对本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的登记、交办、督办工作。

(11)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

(12)负责承办人大代表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11)负责人大机关五年普法工作;负责联系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

(2)负责对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并监督执行情况;

(4)负责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5)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6)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

(7)负责承办人大代表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8)负责联系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环境资源委员会工作。

3、教育科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3)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负责联系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4社会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2)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

(3)负责承办人大代表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负责联系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昌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人大设1个正县级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秘书科(信访科)、政工人事科、代表工作科。

市人大办设4个专门委员会(正县级),即: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市人大办4个专门委员会各设1个办公室(正科级)。

根据《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人大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委室﹝2019﹞118号)精神,我机关行政编制35名(含市人大领导同志9名)。县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根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昌机编发﹝2021﹞18号)通知,我办机关事业编制24名(市人大办研究室事业编制7名、市人大翻译室事业编制3名、市预算联网中心事业编制3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1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机关实有在职人数55名,其中行政40名,参公事业工作人员5名,机关后勤工人10名。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92.14万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192.14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为2192.14万元,较上年减少381.8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市人大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人大办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因此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市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三个方面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核算,昌都市人大办公室2021年年度预算经费为219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5.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万元。项目支出296.86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市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9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5.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49.24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退休人员护工费、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96.86万元其中:人大专项业务费261.44万元,含人大专门委员会经费20万元,检查督导维稳、人大视察及培训等专项经费40万元,专项系统维护及网络费11.44万元,人大代表参加区会议经费5万元(上缴19年结余资金,2021年结余资金继续使用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25万元结余资金继续使用市人代会会议经费及体检费100万元,立法及邀请专家工作经费15万元,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15万元,人大专项业务经费30万,普法专项工作经费0万(上缴19年结余资金,2021年结余资金继续使用)其他交通费即车辆强制保险费16.12万元;治理建设专项经费19.3万元,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2万元,七城同创(精神文明)2万元,基层党建活动经费11.3万元

四、 2021年度其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八项规定,我办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2021年度我办未预算其他支出。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收入预算为2192.14万元,全额来源为财政拨款;2021年度支出预算为2192.14万元,用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六、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192.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2.14万元,占100%

七、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年度支出预算总计2192.1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895.28万元,占86.46%,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5.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49.24万元项目支出296.86万元,占13.54%,项目支出包括人大专项业务费296.86万元,其中人大专项业务费261.44万元,含人大专门委员会经费20万元,检查督导维稳、人大视察及培训等专项经费40万元,专项系统维护及网络费11.44万元,人大代表参加区会议经费5万元(上缴19年结余资金,2021年结余资金继续使用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25万元结余资金继续使用市人代会会议经费及体检费100万元,立法及邀请专家工作经费15万元,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15万元,人大专项业务经费30万,普法专项工作经费0万(上缴19年结余资金,2021年结余资金继续使用)其他交通费即车辆强制保险费16.12万元;治理建设专项经费19.3万元,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2万元,七城同创(精神文明)2万元,基层党建活动经费11.3万元

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未增加,均为0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64万元,较上年减少3.78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8.23万元,较上年增1.64万2021年公务用车大修补助7.08万,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

市人大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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