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安排,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承办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承担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与市人大各工作机构的协调工作。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及常委会领导的来信和来访。
承办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通讯、报刊订阅及收发、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政工人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劳资等工作。
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基建及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本市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和人员的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在本市的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
负责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与服务工作。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工作,了解、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材料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以常委会及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材料的文字处理工作。
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地方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组织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人大的宣传、新闻报道及联系工作;承担人大相关刊物的编辑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承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大各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查市人民政府、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市人民政府有关政法方面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活动是够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
(3)组织检查全市内务司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和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情况;承办对政法部门的评议活动;
(4)对属于本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与司法部门保持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可听取有关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
(6)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
(7)联系做好青年、妇女儿童工作。
2、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市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规章和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提出对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4)提出对全市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以及对市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全市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做的部分调整方案;
(6)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
(7)检查中全市范围内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8)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9)承办评议市政府财经部门的具体组织工作。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民政府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负责审查市人民政府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教科文卫有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4)检查在本市范围内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5)听取与教科文卫有关的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
(6)承办对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评议活动;
(7)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民族、宗教、外事、城乡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和农村有关问题和重要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本市范围内有关民族、宗教、外事、城乡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和农村等方面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听取与上述有关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承办对这些部门的评议活动。
二、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人,事业编制人数14人。
单位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56人,退休20人。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66.238096万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066.238096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为2066.238096万元,较上年增加239.88190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增加了干部职工的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三个方面。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就餐补助及通讯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2066.238096万元,全额来源为财政拨款;年度支出预算为2066.238096万元,用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五、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066.2380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6.238096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元。
六、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年度支出预算总计2066.23809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610.734096万元,占78%;项目支出455.504万元,占22%。
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未增加,均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2016年我办新增车辆4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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