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宗教事务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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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统筹协调全市宗教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宗教工作领域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宗教理论、市内外宗教现状、宗教领域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宗教动态 和信息的汇总、分析。

(三)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原则,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负责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事务管理,加强社会和网络宗教事务管理

(五)监督检查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指导本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等。

(六)加强宗教领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宗教领域表彰、奖励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参与防范和依法处理邪教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寺管干部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宗教领域文物保护工作。

(十)指导县(区)宗教事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昌都市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一)昌都市宗教事务局部门本级

1.宗教局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独立编制机构,现编制人数为2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公事业编制11人,机关后勤2人。市佛教协会1个内设机构(副科级)为独立编制机构,现编制人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

2.实有人数(含佛协4人)26人,退休人员24人,公益岗位6人,西部计划志愿者2人,合计总人数58人。

3.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二)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435.94万元,支出总计1,435.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7.28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二是压减部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435.94万元。

2022年和2023年均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初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435.94万元。

2022年和2023年均无结余分配。

2022年和2023年均无年末结转结余。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3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5.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43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21万元,占68.89%;项目支出446.73万元,占31.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35.94万元,支出1,435.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28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一是压减部门预算;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支出减少77.28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一是创建节约型机关;二是加强内控管理,节约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77.28万元,增长(下降)5.11%,主要原因是压减部门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7.75万元,占82.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75万元,占12.24%;住房保障(类)支出72.45万元,占5.04%。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3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2.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6.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和2023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减少0.47万元,增长(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辆修理费总额较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96万元,占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修费及购买车辆保险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1.44%。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5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宗教领域工作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85%。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46.73万元年初预算477.92万元,调减预算3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共组织对教职人员培训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92万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昌都市宗教事务局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程度较高,绩效指标设置合理,但由于部门工作的特殊性,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稍显滞后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73万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看,昌都市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整体绩效评价为良,各项绩效指标完成度较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教职人员培训民管会岗位补助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教职人员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教职人员培训

主管部门

昌都市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

昌都市宗教事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

195.98

194.14

194.14

10

99%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5.98

194.14

194.14

99%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僧尼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僧尼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

全面推进寺庙建设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党对宗教工作的管理要求,推进昌都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培训次数

6次

6

10

10

指标2:培训人数

600人

600人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提升僧尼素质

100%

100%

10

9

时效指标

按进度开展培训

按时开展

按时开展

10

9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费用

195.98万元

194.14万元

5

5

指标2:各项费用核定不超标准率

100%

100%

5

5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良好

良好

10

9

指标1:推进寺庙建设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良好

良好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提升宗教领域稳定程度

良好

良好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训学员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总分

90

86

教职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全年预算数为195.98万元,调减预算1.84万元,执行数为19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绩效目标培训期数6期;二是完成绩效目标培训人数600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培训集中开展在下半年开展;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较为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培训管理,调整培训时间

(三)部门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昌都市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116.2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58万元,降低2.1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2.58万元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昌都市宗教事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相关部门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812.2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93.42平方米,居住用房2118.86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年末在建工程。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昌都市宗教事务局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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