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承担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牵头制定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党建工作指标,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
(八)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九)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员的奖惩工作,表彰先进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十)协助市纪委监委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市直机关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作出处理。
(十一)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十二)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机关党员和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依照授权,加强对市直机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市直机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推荐工作。
(十四)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昌都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15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名,事业编制人数4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单位实有人数13人。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情况
单位下设4个科室,其中包括综合科、组织科、宣教科、党员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实有数为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66.02万元,支出总计566.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0.93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费30万元在2023年支出;二是工委2023年向发改委、财政局申请援藏经费赴陕西培训支出30.8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64.9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07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年度结转结余基本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为2022年度人员经费结转结余部分,2023年度未进行支付。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64.9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7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年度结转结余基本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为2022年度结转结余部分,2023年度未进行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6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6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9万元,占77.72%;项目支出125.87万元,占22.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4.95万元,支出564.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64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结转培训经费30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7万元,结转结余为2022年度人员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71万元,增长1655.14%,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为2021年度第13个月奖励金转入基本户,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多。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07万元,结转结余为2022年度人员经费结转结余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023年度未进行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86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培训费资金结转至2023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14万元,占83.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5万元,占6.76%;住房保障支出29.68万元,占5.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88,占4.42%。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5.99万元,支出决算为56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3%。其中:基本支出439.09元(行政运行支出3054269.0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8800元,住房保障支出296757元;年末结转结余支出177125.1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87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398.23万元,占90.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15万元,占8.46%;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1万元,占的0.84%;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87万元,占22.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7.1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33.8%,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48万元,增长44.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委培训、下乡出差次数增加,车辆日常维修较多,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1万元,占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工委自机构改革成立以来,因工作情况,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日常维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8.44万元,下降175.47%。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48万元,增长44.54%,主要原因是因工委2023年全体干部每人至少有一次区外培训、7月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借用公车20天下乡,导致轮胎、刹车片磨损,车辆日常维修较多,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0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工委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12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项目事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87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委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等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151.47万元,执行数为125.87万元,完成预算的8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法律顾问支出数为4万元;综治、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建设支出数2.19万元;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支出数25.81万元;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班支出数3.08万元;2022年结转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支出数30万元;公务车辆保险支出数0.85万元;基层党组织工作使用手册支出数0.9万元;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运动会支出数6.61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支出数4.7万元;综合考核财力补助支出数2万元;疫情期间隔离酒店各类费用支出数13.2万元;采购摄影设备支出数5.51万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支出数4.35万元;新任党支部书记建设培训支出数22.63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存在偏离情况,按照工委项目情况,培训班项目经费比重较大,因培训类项目计划参加人数与实际参加人数存在偏差,导致培训类项目未全额支出,工委将进一步加强后期绩效跟踪管理,确保完成工委整体项目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将各项可预见支出尽早纳入预算,确保经费预算执行准确到位。二是认真落实经费节约措施,规范经费支出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三)部门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西藏楚源会计师事务所于8月10日对工委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评价报告结果暂未出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工委机关运行经费37.1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24万元,降低30.2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按照3辆车编制数预算,实际1辆公务车辆,导致运行费有所差距。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委办公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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