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二、市委政法委机构设置情况
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8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1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预算178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1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25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2.10%;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57万元,比上年增加8.68万元,上升7.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40.15万元,其中:工程类采购预算120.1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0.02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17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个,资金……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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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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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 |
48.00 |
确保“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平台运行稳定,网格化信息平台及视联网会议系统在实战运用中有助于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力争全年平台运行顺畅、系统性能稳定设备管理安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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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经费 |
19.90 |
机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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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租赁 |
220.02 |
确保“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平台运行稳定,网格化信息平台及视联网会议系统在实战运用中有助于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力争全年平台运行顺畅、系统性能稳定设备管理安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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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 |
1.00 |
通过防范和处理邪教宣传工作,强化维护政治安全防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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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经费 |
30.00 |
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各类违法犯罪新动向得以准确掌握,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实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重点行业领域乱象问题得到依法整治,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得到最大限度挤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护民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维稳工作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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