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机构
第二部分昌都市委统战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委统战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一部分
昌都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及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二)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三)负责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提出处理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和台湾事务、港澳事务。
(五)做好境外藏胞及其亲属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推荐党外人士政治安排。
(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联系工商联知名人士代表工作。
(八)负责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县(区)委统战部工作及领导昌都各级寺庙管委会。
二、昌都市委统战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范围内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个,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100%;执行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机构设置:我部编制总数69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参公及事业编制21名,市佛协行政编制4名。下列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统战协调科科、宗教一科、二科、三科、干部人事科、民族科;设立4个事业单位:昌都市归国藏胞中心、研究室(信息宣传中心)、社会主义学院等。
三、部门预算结构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昌都市委统战部。
第二部分
昌都市委统战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委统战部2025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1.工资福利支出2056.51万元,占总收入的42.62%,较去年增加753.14 万元,增加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原宗教局划转至统战部。
2.商品服务支出280.88万元,占总收入的5.81%,较去年增加87.95万元,增加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原宗教局划转至统战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8万元,占总收入的0.3%,较去年减少32.04万元。
4.项目支出2474.9万元,占总收入的51.27%,较去年增加942.63万元,增加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原宗教局所有项目划转至统战部。
(二)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1.工资福利支出2056.51万元,占总收入的42.62%。
2.商品服务支出280.88万元,占总收入的5.8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8万元,占总收入的0.3%。
4.项目支出2474.9万元,占总收入的51.27%。
二、2025年度“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公款出国(境)费
2025年度我部未安排出国(境)事项,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4万元。较去年增加46万元,增加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原宗教局20人,公车3辆划转至统战部,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增加了车辆保险费、项目经费中的公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度我部公务接待费2.3万元,较去年增加1.7万元,增加原因为:原宗教局接待费转入统战部,藏胞工作接待相关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88万元,比上年减少33.77万元,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原宗教局截止8月份机关运行剩余经费转入统战部,2025年按照实有人数拨入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14.8万元智慧寺庙链路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主要是:购买人员办公所需设备等费用。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4个,资金2474.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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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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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培训接待宣传及其他大型活动经费 |
1416.44万元 |
按照市委统战部总体工作安排部署,每年对统战干部、驻寺干部、宗教界人士、藏胞侨眷、民营经济人士等开展相关培训,积极构建大统战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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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管会岗位补贴 |
170万元 |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调动民管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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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经费 |
106.92万元 |
2025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来临之际,认真开展好“三大节日”等节假日期间的慰问活动,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关心和关爱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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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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