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 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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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统筹做好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和监督工作,指导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查核实、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报告等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周转房维修项目经费以及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统筹周转房的维修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协同增效、促进绿色经济发展,以公共机构节能实绩助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七)严格执行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承担副厅级及以上领导、重要团组的公务接待工作。

(八)组织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单位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一级预算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第二部分

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度,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247.55 万元,支出为6247.55万元。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度,我一般公共预算为10171.7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度预算,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01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22.7元,项目支出为8549.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度预算,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01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22.7元,项目支出为8549.06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35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6.91万元。

三、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度预算,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01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22.7元,项目支出为8549.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我局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22.7元,项目支出为8549.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10171.76万元,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0,171.76

1,622.70

8,549.0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617.79

1,264.20

8,353.59

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9,617.79

1,264.20

8,353.59

01

行政运行

1,264.20

1,264.2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353.59

8,353.5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3.84

148.37

195.47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46.05

146.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6.05

146.05

07

就业补助

195.47

195.47

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195.47

195.47

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

2.32

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2

2.3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0.60

100.6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0.60

100.60

01

行政单位医疗

79.41

79.41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01

12.01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18

9.1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9.53

109.53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9.53

109.53

01

住房公积金

109.53

109.53

四、其他支出

我局只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无其他支出

五、202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度,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0171.76,支出为10171.76元。

六、2025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0171.76

七、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171.76

八、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8万元(含项目经费中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车运维护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

1、公车运维护费

全年预算80万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88万元

全年预算8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9万元,降低24.7%。

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5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1,622.70

1,365.74

256.9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58.83

1,358.83

01

基本工资

198.23

198.23

02

津贴补贴

634.96

634.96

03

奖金

69.43

69.43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6.05

146.05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9.41

79.41

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01

12.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32

2.32

13

住房公积金

109.53

109.53

14

医疗费

9.18

9.18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7.71

97.7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6.96

256.96

01

办公费

105.81

105.81

02

印刷费

05

水费

1.23

1.23

06

电费

2.88

2.88

07

邮电费

10.00

10.00

08

取暖费

1.80

1.80

09

物业管理费

11

差旅费

25.00

25.00

13

维修(护)费

14

租赁费

16

培训费

17

公务接待费

3.00

3.00

27

委托业务费

28

工会经费

20.51

20.51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0

30.00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6.73

56.7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1

6.91

05

生活补助

0.60

0.60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31

6.31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114.59万元,较上年增长0.00%。负债总额921.18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净资产193.41万元,较上年增长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自用固定资产40.0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40.0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表:项目绩效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昌都市财政局取得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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