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昌都要闻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决议

  • 2026-09-30
  • 分享到
  • 0次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9月28日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9日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庆伍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发展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昌都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十五五”规划部署落实,展现稳定团结新气象,增强区域发展新质效,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打造城乡融合新样板,释放改革开放新活力,绘就民生幸福新画卷,厚植绿色发展新优势,筑牢强边固防新基石。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砥砺前行、真抓实干,锚定“三个成为”总定位,推进“四个走在前”,打造“五个昌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昌都新篇章不懈奋斗。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9日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齐应海主任受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三个成为”总定位,推进“四个走在前”,打造“五个昌都”,始终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更实举措推进良法善治,以更强担当履行监督职责,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昌都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9日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锚定“三个成为”总定位,推进“四个走在前”,打造“五个昌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昌都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9日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立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锚定“三个成为”总定位,推进“四个走在前”,打造“五个昌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严格公正司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昌都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