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都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关于组建昌都市融媒体中心、昌都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批复》(藏机编发〔2021〕100 号)文件批复,组建昌都市融媒体中心,改革后保留昌都广播电视台牌子。原西藏昌都市电视台为改革前机构对外使用名称。机构改革实施后,该单位全部职能、人员、资产、宣传业务由昌都广播电视台完整承接,西藏昌都市电视台与昌都广播电视台属于同一机构沿革主体。
特此公示。
昌都市融媒体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