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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来源:藏东人社 发布时间: 2025-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现就开展清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退还)保证金范围

(一)历年通过现金缴存方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至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至今未退还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已完工但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无法联系的缴存公司;

(三)已完工但存在工程未结算、未验收、欠薪等问题的项目;

(四)其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还的项目。

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资料

(一)填写《昌都市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费凭证(工资保证金缴纳财务开具的收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确认书原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三年以上,因甲方原因导致未及时组织验收的,依据建设单位出具的初验报告或交付使用等相关会议纪要,出具无拖欠证明)

(四)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银行代发等实名制工资发放相关凭证复印件)

(五)退款账户(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有退款账户变更情况的需要原公司的同意意见和退款账户变更申请(需要原公司和变更后公司的盖章)新退款账户的基本信息)

(六)如有委托事项请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或者授权经办人)

(七)此项目所在地乡镇上的证明(在当地无拖欠、无上访、所有工资已兑现的证明)

(八)退款申请(申请中摘要开工时间、完工或竣工时间、民工工资全部发放情况、退款账户基本信息等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九)工程竣工验收或完工交付使用后,在施工现场以及属地人社及项目监管部门指定醒目处公示30天(或在属地人社等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公众号或新媒体上公示)

三、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保证金缴存单位在原项目施工现场公示30日且无农民工欠薪投诉,准备相关资料到昌都市人社局提交退还申请。

(二)昌都市人社局收到退还申请后审核相关资料并在昌都市人社局“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30日,公示期内无欠薪投诉,可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请符合退还条件的缴存单位,尽快备齐相关资料到昌都市人社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电话:0895-4825679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东路横三街6号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大厅。

附件:

1.清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清单

 2.昌都市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表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来源:藏东人社

编辑丨次登江措  复审丨向巴宗追  终审丨扎西占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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