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积极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破解本地评标专家数量不足、类别单一等难题,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省跨行业共享,昌都市印发《关于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以下从核心内容、主要亮点、实施意义三方面进行解读。
一、核心内容梳理
(一)明确适用范围与排除情形
适用项目包括四类: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总承包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通水利等项目、400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招标人自愿申请的其他项目。
不适用情形涵盖涉密项目、副场无法提供场地、评审超8小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适宜的项目等四类。
(二)厘清各方职责分工
交易中心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具体实施、场地与系统维护、主副场协调等工作。
行业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处理投诉、查处违规行为,监督人员需到主场履职。
招标人负责明确招标文件相关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申请复评等工作。
评标专家需凭身份证签到,独立公正评标,使用数字证书签署相关文件。
(三)规范关键实施流程
场地与专家安排:招标人预约主场,交易中心协调副场;区内项目从自治区专家库抽选专家,跨省项目从副场省区专家库抽取。
评标组织:主副场分别完成专家身份核验、通讯工具保管;评标争议由组长组织在线协商,表决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
结果与费用:专家共同出具评标结论并电子签名,劳务费由主场统一汇总发放,副场相关费用按当地规定执行。
异常处理:遇断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经批准可取消评标或重新组织;复评需书面申请并报备监管部门。
(四)明确实施时限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二、主要政策亮点
(一)资源共享破解本地短板
通过跨省、跨行业专家库互联,打破地域限制,有效解决昌都市评标专家数量不足、专业覆盖不全的问题,让项目评审获得更优质的智力支持。
(二)流程闭环保障评审公正
从专家抽取、身份核验、现场管理到结果签署、费用发放,形成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明确主副场专家权利义务平等,异议处理和复评程序清晰,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
(三)弹性设置兼顾实际需求
既明确强制适用场景推动常态化,又允许招标人自愿申请,同时列出不适用情形,充分考虑涉密项目、长时评审等特殊情况,实现政策刚性与实操灵活性的平衡。
(四)责任明晰强化协同联动
清晰划分交易中心、行业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等各方职责,建立主副场协同配合机制,从组织实施到监督管理形成完整责任链条。
三、实施重要意义
(一)优化营商环境
远程异地评标减少人为干预空间,提升评审效率与公正性,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提升评审质量
借助外部优质专家资源,弥补本地专业短板,提高复杂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助力项目建设质量提升。
(三)推动数字化转型
依托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面采用电子化、网络化评审方式,加速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智能化进程。
(四)规范交易秩序
通过制度明确操作标准、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路径,进一步遏制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注:此件为非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