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
经2026年7月13日中共昌都市人民政府党组2026年度第11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史宣富同志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免去廖国俊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安三山同志的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崔六社同志任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永刚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免去李涛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宋斌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吴逢文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谢爱林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朱海龙同志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巴登增同志的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向巴曲邓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免去韩涛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次仁顿珠同志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巴桑珠杰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丁增多加、魏永海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
顿珠(卡若区政府)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免去泽仁四朗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嘎松丁达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尼玛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石鲲鹏、王鑫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谭斌、巴桑拉姆同志的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扎西斯郎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王树林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索朗旺加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巍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提宝格松同志的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职务;
王大章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刚同志的市林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百田同志的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洛松泽平(丁青县政府)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向巴央娜同志的市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蔡绉同志任市医保局副局长;
免去洛松泽平同志的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旺扎同志的市蓝天圣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
以上任免职,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