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
2026年昌都市本级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民义务植树法定责任,美化城市与机关环境,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西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藏绿委办〔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昌都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统筹安排,2026年昌都市本级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定于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开展,市(中、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需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与。参加集中植树单位于当日上午9:30前抵达指定植树区域,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植树作业,确保活动高效有序推进。参加自有院落植树的单位自行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于当天上午9:30到达单位院子,按照各自单位部署开展植树作业。
(二)活动地点
2026年昌都市本级全民义务植树采用集中植树和院落美化相结合。
1.集中植树点:国道214昌都市区通往经开区快速路入口右侧、955医院外侧、达因卡森林消防外侧、澜沧江沿岸4个集中植树点(详见附件1)。
2.自有院落植树点:有独立办公场所且有院落的市直单位,在院内空地、绿化带开展补植增绿。
二、参与对象
市(中、区)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昌各寺庙,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学校,均需按要求组织人员参与本次义务植树活动,有劳动能力的离退休干部代表按照自愿原则参与。
三、活动原则
1.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动员全民履行公民义务,市直各单位、驻昌单位全员尽责。
2.科学栽植、保障成活:选用乡土适生苗木,规范技术标准,强化后期管护。
3.集中植树+院落美化:根据单位情况开展集中植树与院落美化相结合,为城市植绿添彩。
4.安全有序、节俭务实:严控安全风险,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实效。
四、任务标准
适龄干部职工每人尽责植树不少于1棵;离退休干部代表每3人合植1棵。本次义务植树活动严格遵循“适地适树、生态优先、质量至上”原则,结合立地条件及我市各苗圃苗木储备情况,精选本地苗圃培育的优质乡土树种,主要包括竹子、冬青、山杏、碧桃、香花槐、沙棘等适应性强、成活率高、生态价值明显的苗木品种。计划种植苗木2600株。
五、组织实施
为保障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具体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一)地块与规划
集中植树点由市林草局提前勘测定点,清理场地、放线打点、预挖树坑;自有院落植树点由各部门划定点位,避开管网、线缆,合理布局。
(二)苗木与物资
市林草局提供苗木,各单位自备铁锹、镐头、浇水工具、手套、横幅等。
(三)分组包片
按照实际情况对市本级义务植树参与单位进行分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成员单位按时足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同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协作,确保完成植树任务。
(四)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印发、方案转发等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部署及时传达至各参与单位,做好上下衔接、左右联动。
置为宜,最深不得超过土痕以上5cm,避免栽植过深导致根系缺氧、过浅导致根系外露,影响苗木成活。
3.回填与筑坝:苗木定位后,分层回填土壤,先回填表土,再回填底土,回填过程中轻轻踩踏压实,确保土壤与根系紧密结合,无空隙;全部回填完成后,在树坑周围用土壤垒筑高度为15cm的圆形储水坝,确保浇水时水分集中,防止流失。
4.排列规范:各单位需严格按照地块划分区域及指定栽植点进行开挖和栽植,确保“林成行、树成排”,整体排列整齐划一,视觉效果协调统一。
5.苗木处理与浇水:栽植前需去除苗木土球外的草绳、营养袋等包装材料,避免影响根系生长;栽植完成后,必须立即浇足定根水,浇水时采用慢浇、细浇方式,确保水分渗透至根系深处,待水分完全下渗后,可在地表覆盖一层松土或杂草,减少水分蒸发;浇水后需检查苗木是否歪斜,及时进行扶正。
6.质量管控:技术人员需全程跟踪指导,对栽植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及时予以纠正;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栽植质量自查,确保每一株苗木都达到栽植标准。
七、检查验收
为切实保障义务植树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植树点各单位完成苗木栽植、浇足定根水后,需向现场技术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人员将按照“逐株检查、逐块核实”原则,对苗木数量、栽植深度、坑穴规格、储水坝修筑、排列整齐度等指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经登记备案后可有序组织人员撤离;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需在验收组明确整改要求后,限时完成整改,直至复查合格。验收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生态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自有院落植树的单位完成种植任务后,由市林草局安排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指导后期管护工作。
八、造林管护
坚持“植管并重、长效管护”原则,集中植树区完成栽植后,统一移交市国有林场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护。自有院落植树区,由各单位自行管护。市国有林场需制定详细管护方案,明确管护责任区域、管护人员及管护措施,定期开展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补植补造等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自有院落植树点管护情况由市林草局组织专人定期查看管护情况,督促单位履行管护责任,保证存活率90%以上。
九、保障措施
(一)纪律保障
严格执行全民义务植树相关规定,凡符合参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要求参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义务、敷衍塞责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植;对在活动现场寻衅滋事、拒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活动秩序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参与人员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共同维护活动秩序。
(二)安全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交通疏导、防火防爆、医疗急救等安全保障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对参与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事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划定作业区域与通行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活动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全程安全无事故。
(三)物资保障
市林草局、市城市管局、卡若消防救援机动大队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苗木、工具、水车、医疗物资、垃圾清运车辆等物资的调配储备工作,明确物资供应责任,确保活动所需物资及时到位、充足保障。各参与单位要按要求自备劳动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满足作业需求。
(四)宣传保障
市融媒体中心要制定全方位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体矩阵,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活动前集中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及活动安排;活动中实时报道活动进展、先进典型;活动后总结宣传活动成效、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其他要求
市(中、区)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活动简报报送至市林草局,由市林草局汇总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其余协调相关事宜联系昌都市林草原局。(联系人:徐国锋17784546893)
附件:1.2026年昌都市本级义务植树分组和任务表
2.2026年昌都市本级义务植树技术人员分组表
3.2026年昌都市本级义务植树集中植树点位置图
附件3
2026年昌都市本级义务植树集中植树点位置图
第1组集中种树点:国道214昌都市区通往经开区快速路入口右侧
第2组集中种树点:955医院外侧
第3组集中种树点:达因卡森林消防外侧
第4组地块:澜沧江沿岸(具体位置由水利局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