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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制度取消清单工作的通知

来源:昌都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昌政办函〔2023〕139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昌都支行、人保财险公司昌都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藏政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着力解决困扰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责证明”等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附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清单落实

昌都市证明事项取消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向社会公布,各县(区)、市(中、区)直相关部门要实时对证明事项清理情况进行宣传,在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及时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对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或者变相以其他方式索要,切实维护证明清单的严肃性。同时,要严格按照规范后的办理方式提供服务,确保不因证明事项的取消而影响企业、群众办事。

二、强化后续监管

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证明事项取消后的跟踪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纠正落实本通知要求,遇到相关单位违规索要证明、擅自增加或设定证明事项等行为,且拒不改正的,严格追究责任,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附件:昌都市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昌都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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