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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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局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研究提出昌都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局托向市人大报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相关措施。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引导的责任,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指导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严格重要商品价格与重点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市场价格的统计监测工作;行使市内依法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监控物价总体水平,管理指导物价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承担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申请国家及自治区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做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研究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区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七)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情况对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

(九)负责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建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拟订可持续发展规划,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

(十二)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措施,负责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重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责;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昌都市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员会内设正科级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市西部大开发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经济贸易科)、基础产业科(产业协调科)、社会发展科、物价局、发展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科、能源资源科(市能源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基本建设管理科(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内设事业机构6个,分别为:项目协调管理中心(市财政局驻拉萨工作站)、市经济信息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铁路办、市受援办。共有行政编制53人(含参公编制),全额事业编制10人。目前在职职工65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参公人员20人,全额事业人员12人,高级工工人5人。退休职工24人。

第二部分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6.02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69.30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6.72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6.0294万元,其中决算支出合计3121.44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4.58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昌都市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6.02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69.30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6.729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预算收入1843.74465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预算收入1997.821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收入185.03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收入7.81万元;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预算收入124.7607万元,购房补贴预算收入10.127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昌都市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6.0294万元,决算支出3121.44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4.58万元。基本支出2171.478455万元,行政运行决算支出1843.744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支出185.03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支出7.81万元;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决算支出124.7607万元,购房补贴决算10.127万元。;项目支出949.9709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支出893.241645万元, 其他财政事务决算支出56.7293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6.0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合计3121.44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4.58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226.0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合计3121.44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4.58万元。基本支出2171.478455万元,项目支出949.9709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647.7413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23.73707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949.97094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226.0294万元。工资福利性支出1051.8454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07.79770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691.62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0.18101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104.5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3.7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3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887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104.58万元。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36.3404.18

205.169518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7

4.8575

 

3.公务用车经费

119.3404.18.18.18

2003120.18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4

104.3716

 

(2)公务用车购置

95.940418

95.940418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6.3404万元,决算共计205.1695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7万元,决算使用4.8575万元,减少12.1425,使用预算额度的28.57%,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数75.6719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同比2015年减少70.8144万元,减少93.58%;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9.3404万元,决算数200.31201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3.4万元,决算数104.3716万元。公车购置费预算95.94041万元,公车购置决算数95.94041万元。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决算数为68.1586万元。2016年决算数同比2015年增加27.78181万元,同比增长40.76%。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的原因在于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九项要求和约法十章开展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控制接待标准所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局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前往11县(区)和138个乡镇宣讲财政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均给予派出公车,公车使用较为频繁,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度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辆及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0次、人数402人。

六、2016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5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121.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4784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9499709.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1051.845481万元,具体包括工资224.2597万元、津贴及奖金698.8004万元、医疗费120.698581、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691.6252万元等;二是公用经费1207.79770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949.970945万元,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度昌都市财政局没有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昌都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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