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昌都市2022年本级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

  •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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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活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区党委政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统筹安排用于全市亟需的民生领域。

2021年末,市本级存量资金余额11202.06万元,截至7月底市本级本年度共收回存量资金160859.32万元(含系统年初调入50000万元,主要为弥补年初预算财力不足),11县(区)共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311400万元。

二、盘活存量资金支出原则

    一是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23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已签订合同、挂网招标、会议研究安排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出,且确保本年内使用完毕,在额度内报同级财政审核后从盘活的存量资金中安排剩余盘活存量资金原则上全部统筹用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二是依据有关合同或项目实施年限要求,以后年度仍需继续使用的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科研经费等资金不在存量资金中安排,各预算单位可按程序向同级财政申请在年初预算中逐步安排。

三、盘活存量资金支出安排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存量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支出原则,二届人民政府第14、22、26、2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经市委同意,共计安排资金117832.28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具体安排如下:

    1.继续安排各预算单位本年支出32334.56万元。2.市驾考中心建设支出32100万元3.卡若区孜通坝排洪沟治理工程870.59万元。4.市投资公司征地拆迁补偿费3856.98万元。5.市文化体育休闲公园市政配套项目缺口168.05万元。6.昌都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2975万元。7.高海拔供氧供暖市级配套2000万元。8.干部职工职业年金配套11959.28万元。9.市本级公积金配套5976.38万元。10.解决收支矛盾调入资金1718.32万元。11.清算市投资公司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12.解决矛盾纠纷资金6424.58万元。13.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缺口资金13448.542万元。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市财政局安排情况

    1.上缴自治区存量资金1858.65万元。2.归还自治区重复拨款资金2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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