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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使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通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区一体化平台)自建成运行以来,充分发挥我区线上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的总枢纽作用,通过与25个国家部委60个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国垂系统)的对接,实现共220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系统对接和电子营业执照、社会保障卡等152种电子证照调用验证的数据共享;通过与自治区6个部门12个自建业务系统的深度融通,实现共246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数据共享,成为利企便民、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效能,降低一线政务服务工作压力,同时推动区一体化平台深度应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无需继续录入办件数据

通过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支持,区一体化平台已完成与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 (以下简称自建系统)间自治区级办件数据的对接工作,可以将自建业务系统产生的政务服务办件数据同步到区一体化平台,解决了市县两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二次录入问题。区职转办已梳理出目前无需继续在区一体化平台进行办件数据录入的事项,形成《无需再次录入办件数据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1),根据国垂系统和自建系统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将及时更新无需二次录入办件数据的事项清单。

由于我区各地(市)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存在一定差异,各(市)、县(区、市)如发现《无需再次录入办件数据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实际办件数量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过来的办件情况有偏差,请 及时反映区职转办,区职转办将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事项梳理和技术核对。

二、加大使用区一体化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力度

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线上办事,除基于国垂系统、自建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他事项线上办理必须统一使用区一体化平台进行受理审批,尤其是重点领域相对高频的政务服务事项。区职转办已梳理无自建业务系统支撑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市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事项清单 (参考)(附件2)和《县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事项清单(参考)》(附件3),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负责牵头做好推动工作,协调本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使用区一体化平台开展线上办件,减少二次录入办件数据量,降低一线政务服务人员工作压力。

各级各部门可根据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和系统深度融通

此次印发的无业务系统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发布,部分单位存在政务服务事项未认领编制情况,请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牵头,尽快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核对、认领、编制,便于使用区一体化平台开展业务办理。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下级机构专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包括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进大厅和区一体化平台使用等;要加快本部门自建系统与区一体化平台的深度融合对接,对国垂系统有业务办理和数据共享需要的,可联系区职转办沟通协调国办电子政务办专项解决;要支持配合区职转办构建起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区一体化平台与国垂系统、各部门自建系统间的深度融通和数据双向共享。区一体化平台作为我区唯一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可满足各级各部门普遍性线上政务服务需求,请各级各部门大力推广应用,通过应用提升区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实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目标。各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无需录入办件数据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市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事项清单(参考)

     3.县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事项清单(参考)


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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