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昌都市委员会 昌都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昌都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王君正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昌都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助推昌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昌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深化统筹安排、注重整体推进、狠抓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调整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政府立法项目推进会等会议70余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召开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职会,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落实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并将法律知识考查、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等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厘清权责边界,简化行政事务,提高服务效能,全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参照《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市级行权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时制定《昌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具体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初步认领29家市直单位实施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290项、8家中央驻昌机构单位实施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5项、自治区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政策措施梳理各项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昌都市2县5家市直单位涉公平竞争审查7条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推进“一网通办”“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分门别类对3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三十三证合一”,提交材料减少97%;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引导申请人网上自主申报名称11956次;积极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效率稳步提升。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全市增值税退税8.7亿元,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922万元;持续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以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主题开展培训40余场次2300余人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西藏昌都市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投资房建类、政府投资市政类、社会投资房建类等各类项目审批时限,制定流程图,一次性告知依据资料清单,大幅提高了审批质效。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法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为重点,严格实行标准公开、规则公开、各司其职模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有效避免了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告知承诺制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凡符合昌都发展的项目和经营主体全面放宽准入条件,不另设门槛、不搞隐性限制。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6148户,注册资本1171.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5%、7.7%。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定《昌都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规划(2022—2026年)》,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10个、网上登记备案2597个,实现了“两高”项目零审批;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新增核发排污许可证10张、审核变更24张、注销2张、延续1张,全市共有持证排污单位109家。助力疫情防控,开辟抗疫服务专栏,设置“疫情法律问答”“疫情法律法规”“免费心理咨询”等模块,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了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提升行政决策能力水平。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中共昌都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程序以及人大、政协、纪委、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持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依规依纪依法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布;开辟市长信箱、互动交流、政务公开、办事服务等专栏,不断优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流程,方便群众查阅信息、反映诉求、网上办事、咨询、反馈建议、举报、

求助和投诉。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11县(区)、88家市(中、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探索建立村(社)法律顾问联系服务机制,采取每名专职律师担任周边5个村(社)法律顾问方式推动村(社)法律服务工作有效覆盖。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借助“昌都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方式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宣传,累计推送各类宣传文章40余篇,发放藏汉双语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材料2.9万余份。

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业务培训,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取线上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培训,培训各级行政执法力量300余人。严把资格管理关口,严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在职在编岗位关口,完成2021至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新旧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累计换发各类证件2059件,其中执法证2041件、监督证18件;推进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市消防救援支队60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线上考试,通过率82%。规范案卷评查,制定《昌都市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抽调各行政执法部门专业人员组成3个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采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14家市直单位462件案卷、7个县(区)430件案卷进行了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管,聚焦17个重点领域,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68项,开展各类检查63项、定向抽查2726户次、联合抽查133户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00起,立案处理11起,依法将202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全力化解矛盾风险隐患。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推动形成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综合机制。排查化解劳资类风险隐患,印发《关于开展“保稳定、促和谐”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专项活动的通知》,实地走访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深入排查化解企业劳动争议、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等方面存在的纠纷隐患和因裁员、降薪、超时用工等引发的矛盾风险,累计受理并督办解决劳资类投诉举报案件332件,结案率100%,为20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158.95万元。推进民间矛盾纠纷大调解,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村、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调解民间纠纷424件、涉及金额599万元,排查各类矛盾2万余件,预防纠纷315件。加强法治信访工作,制定《昌都市市县乡村四级领导接访下访包案调处化解机制工作方案》,深入推行“四级领导接访下访包案调处机制”,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组织开展领导接访下访5批次,受理信访案件751批件1752人次。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及时发布《昌都市关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告》,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行政复议任务、工作职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结7件,办结率87.5%,无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六、科学有效行使行政权力。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接受同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01件、政协委员提案121件。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持续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畅通群众外部监督,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息公开的意见,采取“互联网+政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进土地征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始终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政策和案例相贯通,持续创新宣传语态、表现形式、组织方式,不断提升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以上率下做好法治宣讲,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昌都市关于开展“千名干部进千村、法律知识送万家”法治宣讲活动方案》,全市44名市级领导、1000余名县级领导同志深入11县(区)138个乡(镇)1130个村(社)及各级各类学校、宗教活动场所、企业等开展各类法治宣讲93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08万余份、宣传用品8.6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280余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24.85万人次。招贤纳士建好宣传队伍,积极吸收法律专业人士,抽调107人组建昌都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三支队伍”12支500人、“三官”以案释法讲师团12个78人,选树学法带头人989人、法律义务宣传员365人、村(社)法律明白人3649人,为全市普法宣传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贴近群众做好法规阐释,“千名干部进千村、法律知识送万家”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律七进+N”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国家安全法》及《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维权观念;以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为契机,将《民法典》内容宣传融入群众生活,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丰富载体创新普法宣传,利用“昌都普法”微信公众号,大力推送法律条文、以案说法、法律常识等信息;搭建线上学法平台,组织2万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线上学法活动;借助援藏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442人,参学率达到100%;依托“法治三江”栏目,制作《普法

栏目剧》8期,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下一步,昌都市将继续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藏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安排部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聚焦法治昌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自治区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探索精准普法路径,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全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昌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关闭

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