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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昌都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2日

昌都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

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西藏自治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藏非公组发〔20204号)《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藏高法〔202049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培育增长新动能,最大限度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形成良好营商环境驱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阶段,也是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时期,推动我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争创一流,对推进新时代昌都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的理念,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以营商环境的“优”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带动投资项目的“增”、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大局的“稳”,促进全市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对表,明确方向。对标对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发达地区、先进地市以及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进理念和创新实践,找准差距,全力攻坚突破。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政策难点、审批堵点、监管盲点、服务痛点,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统一。扩大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给予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待遇。

——坚持创新突破,勇于作为。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科学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

——坚持有管有放,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时跟进监管,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企业松绑减负。

(四)总体目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简化办理环节、减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间、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做到审批事项少、审批时限短、审批流程优、审批服务好,力争2023年底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政府治理效能明显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争取“十四五”末营商环境位列全区前列

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1.深化“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上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增设功能区域,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完善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统进统出服务模式,实行首接负责、容缺受理、容缺办理、限时办结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财政、自然资源、医保局、政府国资委等

2.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建立健全高效、统一规范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现代化政务服务模式,力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跨省通办”事项一项不漏全面落地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范围,精准下放一批审批权限,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手续、拓宽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市委政法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

3.着力破除不合理限制。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提高招标活动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

4.大力推行智慧化办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探索推进智慧化办税。大力宣传、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推行精准直达,确保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错峰服务”“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工作要求,确保一次办结〔牵头单位税务局;责任单位:各)政府〕

5.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对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范围,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对采购人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要求采购人修改或者取消采购,并予以通报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处理,保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政府采各环节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歧视条款和差别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以及相关权益类交易纳入全区统一交易平台和援藏省市合作交易平台,做到“应进必进”,实现“平台(中心)之外无交易”。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应用水平,推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推进跨省异地评标常态化,科学规范交易场所服务事项,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充分发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在线监督功能,形成规范高效、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政府国资委、医保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等〕

7.用好用足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执行的督导检查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降、缓、返”助企纾困政策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持续做好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缓缴工作,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企业申领稳岗返还、参保职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推行企业开办成本“低费用”“零费用”。〔牵头单位财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局国网昌都供电公司

(二)着力打造规范有序建设环境

8.深化项目投资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相关部门有审批系统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深度对接,推动实现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报规报建办事流程,精简审批前置,压缩全市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报建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项目办理时间,提升项目投资建设便利度〔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等

9.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坚持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进建设“标准地”,对新建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探索工业用地“交地即拿证”“拿地即开工”模式,做好企业用地供需对接,在土地供应前由地方政府或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园区)和新区的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出让前期工作。鼓励企业按照规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配建等方式使用工业、旅游等用地。落实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动态平衡政策,完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措施。严格落实使用土地过渡期的有关政策,支持企业按照“双创”有关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厂房、仓库转型升级。支持旅游产业用地采取点面结合方式供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旅游发展局、昌都新区管委会等

10.优化公共服务保障支撑加大对物流枢纽、冷链设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鼓励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用途,建设高效顺畅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建立医保咨询服务渠道,推动医疗保障服务事项“网上办”。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解决来昌创业就业人员后顾之忧。持续做好企业员工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即来即办”的工作要求,为企业员工办理参保登记提供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医保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等

(三)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1.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企业开办“容缺受理”对登记条件基本具备、主要材料齐全合法的,次要材料有误的,容许申请人承诺延后补,以边办理、边补正的方式先行开展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后当即核发营业执照或办结文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便利提高、网络等服务事项报装便利度,完善信息公开和服务投诉机制。简化企业入驻昌都新区及各县(区)产业园流程,降低园区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法院,市公安税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昌都新区管委会等

12.构建有序竞争市场规则。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切实防止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持续清理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政策规定。建立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服务机制,及时梳理公布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清单,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解读,促进“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商务局等

13.深化企业用工保障。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和提高就业服务,更好服务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大学生积极主动创业。依托“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人才数据库,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等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劳动力结构变化情况,精准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实用型、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民群众就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统筹区内和区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多层次全方位开发就业岗位。全面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依托热门媒体、招聘会和基层就业服务站等机构,教育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就业创业更充分、更高质量。〔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14.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双创”载体提质增效,支持一批资源共享程度高、产业聚合能力强、孵化服务质量好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发展成为国家级、自治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发挥昌都经开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领头羊”作用,带动县域双创发展,支持发展以异地共建、托管、代管、合作共建等方式的飞地经济持续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鼓励现有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搭建专业化众创空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和享受相关科技创新政策,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打造一批优势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各)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昌都新区管委会等

15.持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持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落实本土人才培养机制,以“引进+培养”方式尽快破解急需紧缺人才瓶颈制约。探索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昌都与其他地区人才共享,支持鼓励优秀人才在昌都就业创业。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昌都特培选拔推荐工作完善专技人才评价机制,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继续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职称评聘“双定向”政策。持续优化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资源配置,加强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积极探索非公领域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困难人才等住房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政府,市政府国资委、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16.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昌都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监管”“信用信息化监管”等新模式提高知识产权监管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地理标志工作建设与运用,推动建立昌都市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联盟。鼓励企业使用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溢价能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

17.提升监管服务综合效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一步补充完善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及检查事项清单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动态调整抽查计划,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妥善做好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工作,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重复监管、多头监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

18.构建信用监管新型机制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管理、事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过程中查询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加大对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依托信用修复平台,指导失信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人行昌都市中支;责任单位:)政府,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

19.建立企业深度参与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立企业家之家,搭建畅通政企沟通、企企联通、资源融通的交流平台,健全高效服务企业的“快速通道”和有效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相结合,促进“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相统一,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工商联;责任单位:各)政府,市商务局、政府国资委等

20.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依照相关登记管理法规,对行业协会商会加强登记审查、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强化对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和任用程序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和年度检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政府,市工商联等

)着力打造畅通便利融资环境

21.深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精准对接惠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用好用足西藏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实现“无缝衔接”,提高重大项目融资实效。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组织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守信主体融资的基础作用。不断丰富信贷方式及产品,改进抵押、担保和授信方式。〔牵头单位人行昌都市中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各商业银行等

22.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着力缓解融资难和慢的问题,落实好贷款政策,引导辖区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推动“6+1+N”融资清单服务。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银企融资对接、银担全面合作、银税信息共享机制,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信贷获取能力牵头单位:人行昌都市中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各商业银行等部门

)着力打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23.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加大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规范一方的效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诈骗、制假侵权、涉黑涉恶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稳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公安;责任单位:)政府,法院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昌都市中支等

2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对通过考核的人员报上级审核制发执法证或监督证,确保全市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合规。〔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25.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继续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取消和减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乱罚款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向市场主体强制摊派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只罚款不监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确保涉企收费依法合规在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细列明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等信息,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积极推广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建立规范运作、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公开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加强对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昌都供电公司、昌都自来水公司

26.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加大清欠问题核查处置力度,畅通和优化问题线索投诉渠道,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禁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理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定期通报、劝告指导制度,严防出现新的拖欠问题。〔牵头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政府,市财政审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国资委,人行昌都市中支等

保障措施

27.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挂帅,县(区)、市各部门参与的全市协调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力抓好落实推进。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牵头单位,问计于企、问需于企,优化业务流程,出台配套推进举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

28.建立督查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对各县(区)、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情况进行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推进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及时进行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各县(区)、市各部门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视度、聚焦度、工作实度。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

29.建立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监督考核问责体制机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营商环境评价,全面总结上年度全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精准查找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整改提升对策,用评价结果倒逼体制机制改革,形成“评估发现问题——汇总任务清单——落实整改提升——再次评估跟踪”的工作闭环。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干部提拔晋升依据,切实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的效果和目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

30.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市、县(区)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改革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政策可及性。聚力打造营商环境昌都品牌”,全方位展示昌都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带动效应。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舆情,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事关人人”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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