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政办发【202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 号)和《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2022年版)》有关要求,《昌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将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
二、请认真梳理本县(区)、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 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确保与本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如有调整请及时报备。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