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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昌都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昌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西路378号,电话:0895-48216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都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为引领,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认真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政府各类规划、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09条,发布权责清单3585条,政策解读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昌都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规范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认真及时做好沟通、协调、研判和规范答复工作,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及时办理答复39件,及时答复率100%。

(三)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坚持“先审后发”原则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全力做好平台运维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网民留言办理及时有效。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检查、清理等工作,努力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2

行政强制

1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2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2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2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均存在应付的情况,缺乏主动公开意识,未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工作推进不够均衡,部分单位公开平台的常态化维护管理不到位,信息发布少,主动公开信息随意性大,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主动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内容不全面、实效性差、时间滞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与量有待提升。四是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五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挖掘。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与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和力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学习落实。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自治区、昌都市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个别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搞好政策理论宣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意识,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营造更加开放透明、民众参与、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信息,尤其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回应,反馈群众诉求。四是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系统检测等,督促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五是做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同时,做强政务新媒体矩阵,持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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