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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致富双赢

  •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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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带来增收希望 绿水流出致富道路

——昌都市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致富双赢

昌都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坚持改善生态与惠顾民生并举,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目标任务,发展“两大生态产业”,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完善“四大生态机制”,既巩固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又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致富双赢。

天保工程区植被恢复

发展“两大生态产业”助增收

为有效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按照自治区“不离乡不离土、能干会干”的相关要求,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经济林建设、林业扶贫苗圃等特色林业产业。

一是大力开展经济林建设。2018-2020年完成投资24487.3万元建设经济林34981.96亩,带动建档立卡户422220069人,受益资金2177.88万元,人均增收1080元。在察雅县建设全市构树种植基地,培育试种1.4万株中科1号杂交构树母本及6万株幼苗,根据不同环境杂交构树的生长情况及时调整种植技术,打造杂交构树“林—料—畜”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了杂交构树精准扶贫项目的规模化、产业化目标。

二是积极发展林业扶贫苗圃。2018-2020年,昌都市新建林业扶贫苗圃13072亩,完成投资52288万元,积极吸收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与苗圃土地平整、灌溉设施修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劳务输出及后期管护带动建档立卡户21115841人,受益资金928.49万元,人均增收4200余元。2018年,类乌齐县投入近4000万元,打造达孜苗圃基地。达多阳光经济合作社作为项目建设方,种植了33万株云杉,并开展竹柏、多肉植物、发财树、吊兰等育苗工作。在建设达孜苗圃基地时,合作社承诺,项目盈利后将拿出5%利润作为产业分红。2019年年底,吉多乡200名脱贫群众首次获得每人2000元的分红。同时,合作社积极吸纳群众就地就业,参与苗圃管护。仅2019年,该合作社就带动全县800多人(次)务工、就业。

卡贡苗圃务工群众在除草施肥

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利增收

坚持把项目建设与精准扶贫、生态脱贫相结合,坚持生态建设与农牧民增收并举,吸纳有劳动力的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牧还草、防沙治沙、营造林建设五大工程,既大力修复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群众收入。

一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016-2019年累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4.51万亩(其中:201611776.5亩,201712万亩,201816536亩,20199.68万亩),完成投资3.69亿元,受益户数达4.15万户,受益人数达26万余人,人均增收1000多元。

二是实施退耕还草工程。执行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每亩1000元的补助标准,20172019年分两次实施退耕还草34684.04亩,总投资3468.404万元,截至20206月已完成投资3167.404万元,发放劳务费2754.08万元,受益群众21675人,人均增收1270元。

三是实施退牧还草工程。2016-2019年完成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投资28792万元,截至20206月完成投资27566万元,实施休牧555万亩,人工饲草地3.678万亩,舍饲棚圈4167户,草原固定监测点7个,种草改良12万亩,黑土滩治理2万亩,毒草害治理2万亩,发放劳务费4246.25万元,受益群众19289人,人均增收2200余元。

四是实施防沙治沙工程。2018-2020年,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投资防沙治沙项目800万元,涉及察雅县、边坝县和卡若区3县(区),完成项目建设2000亩,发放劳务费171.86万元,受益群众1751人,人均增收980元。

五是实施营造林工程。2016-2020年,完成营造林建设130万亩,其中:重点区域造林72281.3亩,环周一线造林1849.5亩,城市周边造林8393.32亩,防护林体系建设112155亩,“两江四河”57244.8亩,义务植树99015.23亩,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10000亩,森林抚育90.2万亩,天保公益林封山育林10万亩。全力推进“无树村、无树户”消除工作,由地方财政投资、群众普遍参与,消除海拔4300米以下无树村368个,无树户36122户,栽植苗木130余万株。

兑现管护员补助

完善“四大生态机制”稳增收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通过林草各大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吸纳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参与生态保护。

一是落实生态保护政策岗位机制。20162020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人口、低收入人口生态岗位20万余个,累计兑现岗位资金30.86亿元,2018年岗位资金补助标准由2016-2017年度的人均3000/年提高至人均3500/年。同时,为每一位岗位人员建立了台账,发放了上岗证,明确了岗位职责及补助资金发放办法,激发了生态岗位人员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昌都市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3719.9万亩,涉及全市101区、126个乡镇,每亩管护补助从20162017年的4.85/年提升至2018年的5/年,2016-2020年,累计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03552万元,并选聘18453名护林员参与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人均年增收1.1万元。

三是完善天保工程管护补助机制。持续加强对工程区1914.7万亩天然林有效管护,持续加强对工程区1914.7万亩(其中芒康县891.6万亩、贡觉县337.8万亩、江达县685.3万亩)天然林实行常年严格、有效管护,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农牧民管护人员7651人,2016-2020年累计发放管护补助资金48785万,人均增收1.27万元/年。

芒康滇金丝猴

四是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十三五”期间实施奖励8170.62万亩,其中禁牧750万亩,草蓄平衡7420.62万亩,对实现草畜平衡纯牧户实行封顶保底政策,对未实现草畜平衡的农牧户扣除禁牧补助,20162019年累计兑现资金89299.69万元,对原有的2711名草原监督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续聘,人均年增收5400元。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类乌齐县长毛岭、卡玛多、岗色、类乌齐和桑多等5个乡(镇),总面积12.06万公顷,该保护区具有极强的典型性、自然性、感染力和科研潜力,分布着多种珍稀濒危物种,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芒康县6个乡(镇),16个行政村,总面积18.53万公顷,是我国罕见的低纬度,高海拔的保护区之一,也是我国高原林区宝贵的生物多样性的物种基因库。两个国家级保护区均分布范围广,面积大,野生动植物资源珍稀且丰富,保护难度高。通过选聘当地群众为专业管护员和生态岗位,参与日常巡护等工作,有力地保护了保护区生态环境。据不完全统计,类乌齐马鹿数量从2012年的5000头增加至20188000余头,芒康滇金丝猴数量从2012年的300余只增加至2018年的80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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