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西藏昌都市八宿县然乌湖景区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西藏昌都市八宿县然乌湖景区规划
2、规划范围:然乌湖中湖景区全域。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然乌镇,其基本界线范围东起然乌湖湿地东侧边缘,南以然乌湖南侧山脚线为界,西抵然乌湖出水口,北以G318 国道为界,地理位置东经 96°34′~96°51′,北29°17′~29°31′之间,总规划面积约为27平方千米。
3、规划期限:远期至2035年。
4、规划定位:然乌胜境、勇者天堂。依托康巴文化,以然乌湖景区自然景观为特色,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级别的冰川旅游目的地。川藏线上康巴文化体验地,昌都旅游副中心。通过建设,全面提升然乌湖景区的品牌与竞争力。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规划区内的居民点和旅游的生活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燃料燃烧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垃圾、交通噪声等,虽然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仍不可避免会排放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很小。
2、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措施:规划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规划提出建立植物样地、运用LAC理论开展社区为基础的生态监测与管理措施。在下一步的具体项目建设活动中,加强对旅游项目的运营管理特别是对游客行为的管理,对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采取避让、挡护等保护措施;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现有、新增和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防治。
(2)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各旅游村、旅游点设置污水收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冲厕或道路喷洒,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生态模块,经过处理达到地表一类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然乌湖。排水标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善能源结构,开发新型清洁能源;合理规划餐饮单位布局并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等措施,防治餐饮单位废气、油烟污染;合理规划停车场、加强公共旅游交通系统建设、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防治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必要的恶臭防护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后运至八宿县垃圾处理厂集中填埋。
(5)噪声:对旅游区内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对电瓶车采取合理选址选线,加强设备线路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禁止沿街商铺使用高音音响设备,禁止在旅游区内燃放鞭炮、爆竹,以减少社会噪声的影响;对敏感建筑物采取必要的隔声防护措施。
三、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规划和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然乌湖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八宿县文化旅游局
2、单位地址:八宿县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二楼)
3、联系人:次仁扎西
4、联系电话:15089071076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3、联系人:张斌
4、联系电话:18518208255
5、邮箱:zb954485687@163.com
九、规划环评文本公开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联系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规划环评文本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