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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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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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基础,昌都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高度重视,高起点部署落实

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十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和基础信息统计排序工作的通知经自治区副主席、昌都市委书记普布顿珠审定,市长陈军、昌都市乡村振兴局分管副市长高学文审核,昌都市结合县域实际,精心筛选出13个条件较好的村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村上报自治区。经自治区审定,昌都市共计11个村列为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村列为“美丽村庄示范项目”。

二、广泛调研,厘清思路落实责任

一是2021年3月,昌都市组织了1万余名干部深入全市所有村社,围绕“五聚焦、五摸清”,开展“十个一”行动,入户调研12.1万户,走访群众64.2万人,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第一线情况,撰写调研报告1327篇,为贯彻落实区党委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2021年9月,昌都市精心组织安排,由3位市级领导带队,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成员的3个工作组分赴兄弟市考察学习。通过赴兄弟市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学习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产业发展、企业培育、环境整治、群众增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深了横向对比,开拓了发展视野,形成了深度思考。三是2021年10月14日,自治区副主席、昌都市委书记普布顿珠组织召开了昌都市乡村振兴大讨论,对昌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出了系列安排部署,昌都市乡村振兴局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四是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参照自治区,昌都市及时成立了昌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为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切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全市乡村振兴领导体系和指挥体系不断完善,为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昌都市在二届市委第22.23次常委会会议上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均做了安排部署,将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督办的重要工作,并下发了《关于二届市委第22次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二届市委第23次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对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月调度,确保了项目进度。六是昌都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区党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毫不迟疑地执行、千方百计地落实党中央、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七是各县区认真履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以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为抓手,全面落实党委书记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的意识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推进示范引领村建设

根据自治区《关于2021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批复》(藏脱指【2021】19号),昌都市结合2021年3月份开展的“五聚焦、五摸清”大调研情况,同时综合考虑城乡结合部、乡镇周边、景区景点沿线、公路铁路机场交通沿线周边、产业兴旺有基础的村庄,11县区结合实际选出11个示范引领村和1个国家烟草局援建的美丽村庄示范村,并对昌都市十四五期间的示范引领村进行了布局与规划。一是昌都市示范引领村规划与布局情况。昌都市按照“先易后难、乡镇所在地、公路沿线”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改造村内设施,合理统一规划布局,改造注重村庄与环境协调,不搞大规模风貌提升,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地块建设庭院经济、美化乡村环境,尊重当地乡土原生文化于生态基础,打造“生态优美、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示范引领村。各县区结合实际在2021年示范引领村的基础上,重点对十四五期间的示范引领村进行了了布局与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共172个。(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示范引领村19个,正在实施12个示范引领村总投资24106.02万元;2022计划实施42个示范引领村,2023年计划实施43个示范引领村,2024年计划实施33个示范引领村,2025年计划实施35个示范引领村同时,对昌都市2026—2035年的长远规划进行了布局。昌都2026—2035年计划实施示范引领村912个。二是2021年示范引领村实施方案审核情况。昌都市2021年示范引领村11个,总投资20106.02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9436.5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7.4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72.03万元。(其中:卡若区妥坝乡热霍村,投资1507.9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507.92万元;江达县江达镇嘎通村,投资189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8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0万元;贡觉县相皮乡桑珠荣村,投资3159万元,中央财政投资3159万元;察雅县烟多镇如给村,投资1500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500万元;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投资1353.12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353.12万元;八宿县然乌镇然乌村,投资1891.19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891.19万元;类乌齐县甲桑卡乡瓦日村,投资1655.21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655.21万元;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投资1286.08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286.08万元;洛隆县俄西乡贡中村,投资1185.52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185.52万元;边坝县边坝镇显俄村,投资2364.96万元,中央财政投资2118.6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46.35万元;左贡县旺达镇兵达村,投资2313.02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909.85万地,省级财政投资97.4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05.68万元)国家烟草局援藏投资建设左贡县碧土乡碧土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已通过自治区审查。三是2021年示范引领村项目进展情况。经过充分勘察、规划与设计,昌都市11县区结合实际选出昌都市2021年11个示范引领村和1个国家烟草局援建的美丽村庄示范村,12个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县级、市级、自治区三级审查,并通过自治区上报予以备案,11个示范引领村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左贡县碧土乡碧土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的推进。目前各县区正与各行业部门积极对接项目前期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们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保持恒心不懈怠、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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