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昌都大厦一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应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国荣、晏启初、李雨雷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剑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征求了《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昌都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和《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的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昌都市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人事任免等事项。
齐应海强调,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要坚持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要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中发挥人大作用、做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