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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相关细化疫情防控措施

  •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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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发〔2022〕113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细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1.将风险区划分为“高、低”两类,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2.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快修、保安、保洁、餐饮、酒店、装修、交通运输服务人员、集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

3.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监所等特殊场所外,进入其他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4.调整优化社会面核酸检测点,并对外公布服务时间和联系方式,继续免费为市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需要快检服务的,实行定点采检,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5.取消入藏人员报备和出藏人员审批。取消机场、长途客运站及进昌陆路卡口等场所“落地检”,提供“愿检尽检”服务。来(返)昌人员和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和健康码。

6.优化调整隔离方式,科学分类收治感染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 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 Ct 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7.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8.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定点医院能力,加快亚(准)定点医院建设,配备新冠肺炎和慢性基础疾病监测、评估和综合治疗设施,加强医疗力量,发热门诊做到常态化24小时开放。各级药品经营企业做好药品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各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并不再实名登记。


9.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 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 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县(区)充分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10.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11.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水电气暖、川铁、保供项目、重点水电项目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社会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12.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13.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采取线上教学等方式,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14.公园、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正常开放,酒吧、KTV、影院剧场、网吧、健身房、棋牌室、洗浴场所、游泳馆、酒店、餐饮、甜茶馆等场所恢复经营性活动,进入人员密集封闭场所扫场所码。

以上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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