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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批

  •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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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昌都新区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称为西藏昌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西藏昌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东南部,区域范围为北至现状加卡村北冲沟,南至现状农科所(旦达村)澜沧江东西两侧400—1000米宽的部分区域(修奴村)及瓦约片区(瓦约自然村)、热巴片区(热巴自然村),规划总面积12.46803平方千米。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创建自治区级昌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争创国家级高新区为目标,积极推动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变。要将昌都新区建设成为全西藏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和西藏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昌都新区要按照特色鲜明、布局集中、产业聚集、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建设成为西藏和四省藏区交往交流交融的典范区。(记者王淑 赵二召)

本期编辑:魏健楠

审核:刘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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